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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滨海新2号阳光诺卡商业街绿化景观工程招标
[日期:2010-07-0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内蒙古
工程名称: 内蒙古呼和浩特滨海新2号(二期)阳光诺卡商业街绿化景观工程
招标单位: 内蒙古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规模: 300.000万元
建筑面积: 22,00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综合说明
1. 招标编号:UPSG-100609;
2. 项目名称: 滨海新2号(二期)阳光诺卡商业街绿化景观工程;
3.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麻花板村,建筑面积为约2.2万㎡;总投资约300万元;
4.资金来源:资金自筹,计划已列入呼发改投字[2009]23号;
5.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
6.工程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
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
1.均需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近三年来企业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3.有同类型的施工业绩和施工经验.
报名须知:
1.未入网投标单位请先办理呼和浩特建设信息网网员手续;
2.网员单位通过身份验证后,可在招标公告要求报名时间内随时随地进行投标报名;
3.投标报名时间以网上报名时间为准;
4.网员手续办理地点:呼市丁香路2号 政务服务中心五层。
.投标要求
1.均需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履行合同的施工单位;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近三年来企业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3.有同类型的施工业绩和施工经验.
三.投标须知
1.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外地施工企业还须提交《呼和浩特外进建筑业企业资质备案通知书》.呼和浩特市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呼和浩特市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函.以上为原件及2份复印件(复印件须A4纸装订,并加盖本企业公章)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者方可参加投标,投标者应提交足以证明有能力执行本工程令人满意的证明材料,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4.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从2010年7月6开始至2010年7月9日下午17:00截止(节假日不休息),地点:丁香路政务服务中心5楼;
5.资审安排:2010年7月12日上午9:00时前到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参加资格审查;
6.发售招标文件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1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500/套(不得污损,否则不予退还押金);
报名期限: 2010-7-6|2010-7-9
联 系 人: 樱花
联系电话: 0471-5969554 5966815.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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