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含三级)以上;
(二)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且无在建工程,或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四、申请人于2010年7月12日8:30至7月16日17:00止,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廉政准入通知书[投标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下列(二)~(九)所有原件经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到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驻场监察室办理];
(二)单位介绍信;
(三)法人委托书;
(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投标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六)拟选派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
(七)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第二代);
(八)拟选派的建造师或小型项目管理师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手册;
(九)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本工程在接受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报名,或投标企业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未参加报名的,或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材料缺少任何一样原件的,一律视为弃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在资格审查时,上述原件如在年检中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参加本工程投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其评价因素及相应分值标准为:
1、价格 70分
2、施工组织
设计 22分
3、质量 2分
4、工期 2分
5、业绩 2分
(二)评定价格得分时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3分;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评价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2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2分);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2分);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2分);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2分);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2分);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2分);
10、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2分);
11、项目经理答辩(2分)。
(四)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鲁班奖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优加1分,有效期二年;鲁班奖加1.5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 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加0.1分,省级加0.3分,国家级加0.5分,有效期均为一年。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上述奖项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计分。其他奖项也不予计分。
(五) 按投标人得分高低排列名次。投标人得分最高的,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其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得分仅次于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的,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依同法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八、本次招标不限制投标报名申请人数量。
九、报名申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到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并缴纳15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领取招标文件,或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十、招标人: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丁利 联系电话:13951293407
报名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辅楼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阳县众兴镇东方现代城北大门西侧
联 系 人:陈东 联系电话:0527—85252715
13515288801
十一、本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