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6楼601室)
二、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08]309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5、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6、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8、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不准参加同类工程的投标企业,如仍在受罚期内,不准参加本工程投标;
9、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和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不允许参加本工程投标。
三、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3名时,由资格审查评审小组现场随机抽取 3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 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