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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珍珠南路新建项目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8-02]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京珍珠南路新建项目绿化招标
招标单位: 南京市浦口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1,116.000万元
建筑面积: 61,968.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珍珠南路新建项目绿化
        2、工程地点:浦口区顶山街道(起于顶山转盘,止于大新村村部)
        3、工程类型: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116.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绿化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61968 m2。
报名条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8月1日至 2010年8月6日止,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02:30分至17:30分,在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二楼)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 5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1日(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若投标申请人资质证书中只有园林绿化一项资质的,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评标细则:
         
 
七、其他: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主体未竣工工程,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报名处现场出售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场购买,否则不予购买;
4、若投标人对招标人出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电子图纸有疑问,请于2010年8月9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逾期不再接受)以书面的形式递交招标人,递交地点: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珠江路1号二楼);招标人将于2010年8月10日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浦口分中心(浦口区珠江路1号二楼)凭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件领取修改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不能获取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因招标人自身原因不能按上述时间和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通知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届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免费重新获取;
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截止
报名期限: 2010-8-1|2010-8-6
联 系 人: 杨章平
联系电话: 025-83278505
联系传真: 83278558、13585150288
联系地址: 江苏南京鼓楼北京西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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