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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县人民法院院落绿化整修工程招标
[日期:2010-10-19]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山东
工程名称:

山东郯城县人民法院院落绿化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郯城县人民法院
代理单位: 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院落绿化及修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工程建设地点:郯城县人民法院。
3、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养护期两年。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报名条件:
二、工程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 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应于2010年10月22日下午16:00时前到郯城县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须向郯城县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交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资格预审事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绿化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出具本公司有效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要求三级或三级以上)近年来承揽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要求三级或三级以上)或建造师和施工人员(技术员)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凭据、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7、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法违规行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8、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9、外市施工企业报名时,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需交农民工工资储备金20万元。
10、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记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并在封面上注明"郯城县人民法院院落整修绿化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本次招标需提供3份资格预审申请书。
五、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招标日程安排:
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0年10月22日下午16:00时前,过期不予受理。
 
报名期限: 2010-10-18|2010-10-22
联 系 人: 陈侦凯
联系电话: 8311106 13734351161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郯城县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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