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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越秀公园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招标
[日期:2010-10-2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穗发改城〔2009〕225号、穗发改城〔2010〕92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越秀公园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2010-5525重新招标]

招标单位: 广州市越秀公园
代理单位: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工程名称:越秀公园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专业承包[2010-5525重新招标]                                        
二、招标单位:  广州市越秀公园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20-8355508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际工程咨询公司                   
     联系人:     吴青            联系电话: 020-87386919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     020-8384984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越秀公园内                    
四、项目概况:
越秀公园内升级改造工程施工,公园总面积为61万平方米,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约3.5万 ㎡、园建工程 7500㎡(其中含仿古建筑最大单体建筑610.95平方米)、及机电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设1个标段
项目编号:2010-5977
越秀公园内升级改造工程施工。按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资料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公园总面积为61万平方米,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约3.5万 ㎡、园建工程 7500㎡(其中含仿古建筑最大单体建筑610.95平方米)、及机电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1856.121219万元(其中园林绿化935万元,园林建筑690万元,机电安装工程及其他配套229万元)
六、资金来源:  城建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0年10月22日至2010年11月11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0年11月11日,9时30分至10时30分。
2. 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1日10时3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二楼206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也可通过“网银”方式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报名条件: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及②园林古建筑企业二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③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注:专业承包招标选择此项)。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注:只限单独进行招标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4、投标人自 2006年 7 月 1 日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园林绿化、园林古建筑(类似工程是指第2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等级方能承接的工程,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已是最低级别的,不得设置业绩要求)。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
如投标单位的业绩是多资质联合体的,则按照联合体成员单位书面约定的份额为准计算,否则进行均分。
注:(1)、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只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详见附件格式)。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若是投标资格造成的招标人不足,要修改(减低)标准。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   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署名投诉。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                     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3-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V1.1.3.1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招标图纸的获取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
 
报名期限: 2010-10.22|2010-11-11
联 系 人: 吴松青
联系电话: 020-87386919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二楼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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