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良好的资信能力,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建造师(项目经理)须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
七、报名时携带材料:
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管理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资料。
注:投标人为省外企业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壹级建造师。
八、以上所有投标报名资料须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同时提交两套复印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并装订成册,以备资格预审。开标时,投标人需携带建造师IC卡,进行刷卡,屏蔽者取消投标人资格。
九、其他:
1、报名日期:2010 年11月1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兰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林路1-3号)
联系电话:0931—8432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