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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铜山珠江路快速通道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11-08]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TSX20101100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铜山珠江路快速通道绿化提升工程二标段

招标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建设局
代理单位: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947.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3、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铜山城区珠江路东段(北京路至新城区段);
(2)工程总投资:约2400万元;
(3)工程规模:绿化面积约20万平方米;
(4)要求工期:2010年12月6日前全部完成;
(5)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施工;
(6)计划开工时间:2010年11月16日
(7)标段划分:
标段号 路段 道路长度(米) 绿化面积(平方米) 造价(万元)
一标段 新城区至长安路 约1915 约76600 约919
二标段 长安路至华夏路 约1973 约78920 约947
三标段 华夏路至北京路 约1100 约44000 约528
注:每个投标人最多可报3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报名条件: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
 (5)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要求:
1、在江苏省注册的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资质  或 市政公用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学历或职称专业为园林绿化。
2、在其他省注册的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经理壹级及以上资质  或 市政公用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学历或职称专业为园林绿化。
(6)不是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8)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拟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近三年必须有在徐州范围内承接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
(10)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11)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2)必须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评标办法及评标细则:
5.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
5.2分值设定
(一)方案设计              90分
按划分的标段,结合现场地形、地貌,参照珠江路徐州市新城区路段的标准风格做方案设计(绿化不超过120元/平方米)。
(二)建造师业绩            10分
6、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介绍信或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二代身份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拟派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7)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或《单项工程注册登记表》(外地企业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办结);
(8)拟派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近三年必须有在徐州范围内承接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9)投标企业注册地银行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
(10)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证明;
(11)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2)~(11)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7、请申请人于2010年 11月 12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00分,到C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并于2010年 11 月 5日09时至11月11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到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0年11月11日17时00分。
8、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须在2010年11月 12日16时投标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投标人凭银行汇票进账回执单到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每个标段80万元整    
(3)无论任何理由,报名前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于资格预审结束后三日内由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以电汇方式全额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5)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以电汇方式退还至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无息);
(6)投标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铜山农行翟山分理处;
开户账号:249501040002022(农行最南边窗口);
9、招标人的支付担保与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1)招标人的支付担保的缴纳:
①招标人须在开标后交纳支付担保,支付担保招标人以银行汇票的方式汇至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账户,到帐后招标人凭银行汇票到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②本工程要求支付担保为:每个标段80万元整
(2)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中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要求中标人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财务室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
(3)支付担保、履约保证金的收款人及账号:
收款人:铜山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铜山农行翟山分理处;
  开户账号:249501040001669(农行最南边窗口);
 
10、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邀请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参加投标。
报名期限: 2010-11-5|2010-11-11
联 系 人: 李梅
联系电话: 0516-83306196
联系传真: 0516-83506481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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