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
⒈取得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⒉在合同期内承包方必须指派一名 花木园林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同时指派一名或以上相关技术员负责日常绿化 养护管理工作直至合同期满(须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盖公章)。
⒊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及方式
⒈投标人可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10日下午5时止(办公时间内,节假日除外)直接到西樵镇行政服务中心12号窗口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⒉投标人必须凭银行出具的现金存款凭证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汇款帐号:1623012040000941
收款人户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中心
开户行:佛山南海西樵信用社登山分社
款项来源:西樵人民医院绿化养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费
⒊开标会议上投标人须出示经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政府中心确认的已缴交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的证明给采购人核实,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樵镇政府320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2010年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