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二级以上(含二级)施工企业资质,有
绿化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及信誉良好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业绩条件
在近三年内(2007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日)必须成功完成2个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每个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应低于1000万元。
3.2 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投标人应同时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并分别单独编制投标文件且分别装订。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少于12家(含12家),投标人可参投2个标段;若投标人数多于12家,每个投标人仅能参投一个标段,招标人将在开标现场通过公开随机摇号办法确定。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
3.4投标担保金为人民币20万元(转账、电汇或银行汇票),且必须是从投标人注册地的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汇出,每个投标人只须提交一份投标担保金。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1月 8 日至 11 月 12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省泉州市泉秀街中段市交通局办公大楼三楼303室扩建办工程处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安排统一踏勘现场,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举行投标预备会。如需答疑,请于2010年11月19日前将需要答复的问题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方式送达招标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z28138820@126.com邮箱。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11 月30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泉州市泉秀路中段市交通局303室扩建办工程处(若有改变另行通知)。递交投标文件时申请人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均为原件),并办理递交手续。招标人定于2010年11 月30日上午10:00时在泉州市泉秀路市交通局6楼会议室(若有改变另行通知)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必须出席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开标会议,否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提交的业绩和主要人员的资格资料将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