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 园林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构成不得超过两家。
3.3 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携《联合体协议书》到交易中心IC卡窗口办理联合体的登记入库手续。联合体各组成单位应在此之前办好各自的IC卡。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4~5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无IC卡的将不予受理)。
5.2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0年11月24日14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