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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标准出台
[日期:2009-04-08]  来源:大江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7日,记者获悉,新的江西省园林城市评选办法和标准出台。今后起,我省将大力推行“绿线”管制制度。新的评选办法中规定,对已命名“江西省园林城市”的城市实行动态管理,意味着“园林城”不再是永久的称号。被命名为“园林城市”的地区,将要面对每三年一次的复查,复查方式以专家测评为主,复查不合格的城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报经省政府同意后撤销“江西省园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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