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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在京义务植树
[日期:2008-04-18]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种下一片新绿,共迎绿色奥运。11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华建敏、陈至立、李建国、司马义·铁力瓦尔地、桑国卫和部分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来到北京市丰台区北宫森林公园,参加义务植树。

  北宫森林公园是北京西部生态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2004年以来全国人大机关每年义务植树活动的固定地点。上午9时许,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同志和机关干部兴致勃勃地忙碌起来,有的挖坑、有的填土、有的培土、有的浇水,再一次为绿化伟大祖国洒下辛勤的汗水。据介绍,4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已在公园种植了数千株油、玉兰、碧桃等树,绿化面积近200亩,成活率保持在95%以上。

  保护生态、美化环境,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植树节的决议,1981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使全民义务植树成为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成为适龄公民履行法定义务、绿化美化家园、增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意识的一个重要途径。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重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重视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仅在近几年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先后审议、制定、修改了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等多部环保法律案,检查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节约能源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多部生态环境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了国务院有关污染防治、节能环保的多个专项工作报告,为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提供了法律保障。

  据了解,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审议循环经济法案等环保法律案,并计划通过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水污染防治进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检查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实施情况等,继续推动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为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新贡献。 
编辑:jojo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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