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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日期:2011-01-25]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逐步形成区域经济优势互补、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区域发展格局。

  (一)完善城市化布局和形态

  提升都市区和城市群功能。加强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建设,集聚高端要素,发展高端产业,带动周边县市一体化发展,加快形成杭、甬、温三大都市圈和浙中城市群。杭州要充分发挥科教文化和休闲旅游等综合优势,建设高技术产业基地和国际重要的旅游休闲中心、全国文化创意中心、电子商务中心、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打造长三角重要的中心城市。宁波要发挥产业和沿海港口资源优势,推动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发展,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物流和能源原材料基地,打造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和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温州要发挥民营经济优势,建设以装备制造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商贸物流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基地、国家重要枢纽港和民营经济创新示范区,成为连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城市。金华—义乌要发挥特色产业集群和专业市场优势,聚合发展主轴线,建设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加快推动浙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带动浙西南乃至周边地区的发展。

  做强省域中心城市。加快省域中心城市人口、要素和产业集聚,增强城市经济综合实力,优化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把区域中心城市培育成为综合服务功能完善、集聚辐射能力强的大城市,形成城市集群化发展的格局。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县级市培育成为区域中心城市。湖州要发挥临湖和生态优势,加快南太湖区域综合开发和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设,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连接中部地区的重要节点城市。嘉兴要发挥近沪和临湖、沿湾优势,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打造运河沿岸重要的港口城市和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绍兴要发挥历史文化和产业优势,建设长三角先进的工贸基地,打造江南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宜居城市。衢州要发挥对内开放门户和区域性交通枢纽作用,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基地,打造浙闽赣皖四省边际中心城市。舟山要发挥海洋和港口资源优势,建设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打造大宗商品国际物流基地、现代海洋产业基地、国家级海洋科教基地和群岛型花园城市。台州要发挥民营经济和沿海港口优势,建设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民营经济创新和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长三角南翼节点城市。丽水要发挥生态优势,建设绿色农产品、特色制造业基地和生态休闲养生旅游目的地,打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和浙西南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提高县城集聚能力。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基础设施、资源配置及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县城人口集聚、产业集中和功能集成,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进一步加强县(市)政府的社会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推进扩权强县改革,提高县城集聚和辐射能力,推动县域经济向城市经济转变。

  培育中心镇和小城市。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度发展的原则,分类引导和培育现代小城市、都市卫星城、专业特色镇和综合小城镇。突出中心镇的片区中心作用,引导周边乡镇组团式发展,促进中心镇的人口集聚、空间拓展、产业转型,提升中心镇生产、流通和生活的综合功能。开展小城市培育试点,全面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成一批管理水平高、集聚能力强、服务功能全的现代小城市。

  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集约节约利用城市土地,统筹地上地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切实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快建设省域城际轨道网络和综合交通枢纽,着力整治交通拥堵等“城市病”,推进“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推行“数字城管”和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健全城市公共服务。弘扬独具特色的城市人文精神,不断提高市民素质。

  (二)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增强农民创业增收能力。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大力开展现代农业技术和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和农村服务业,拓展农村非农就业空间。大力发展乡村精品农业,推进特色专业村建设。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

  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构建农村生态人居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产业体系和生态文化体系。按照生产要素集中、人居环境优良的要求,培育建设2500个左右的中心村。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进连线成片村庄整治建设,力争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卫生改厕和绿化等整治建设覆盖全省村庄。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推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对规划保留、尚未整治的10000个左右一般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保护文化特色村。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提高农村政策性住房保险水平。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乡镇、中心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支持供销社、信用社等机构在中心村建立网点,鼓励股份制商业银行向农村地区延伸服务,加快“千村千社便民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和广电惠民工程,继续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广电站和邮政所建设。全省绝大多数农民能够就近享受到文化、体育、卫生、培训、幼教、养老、通讯、邮政、气象等基本公共服务。

  (三)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统筹谋划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市化格局,引导人口、经济向适宜开发的区域集聚,保护农业和生态发展空间,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对人口密集、开发强度偏高、资源环境负荷过重的部分城市化地区要优化开发。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化地区要重点开发。对影响全省生态安全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农业条件较好的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经济地区,要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开发。对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要禁止开发。

  实施差别化区域政策。根据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加快制定实施分类指导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政策。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政策,逐年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等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实行按主体功能区安排与按领域安排相结合的政府投资政策,按主体功能区安排的投资主要用于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发展,按领域安排的投资要符合各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修改完善现行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不同主体功能区的鼓励、限制和禁止类产业。实行差别化土地管理政策,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环境标准。

  完善考核评价办法。按照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优化开发区域要强化经济结构、科技创新、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等评价。重点开发区域要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质量效益、节能减排和城市化等实行综合评价。生态经济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农产品主产区要突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以及粮食生产能力等方面的评价。禁止开发区域要全面评价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四)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大力发展山区特色优势产业。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山区资源,积极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绿色食品加工和低碳环保产业。深入实施“兴林富民”工程,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林分升值改造和林业产业化,建设富裕的生态屏障。积极发展乡村生态工业和来料加工业,大力发展森林、观光、运动、休闲、养生、民俗等乡村旅游,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致富门路。加快建设“山上浙江”,积极培育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加大欠发达地区支持力度。研究制定新一轮扶持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力度,加快欠发达地区交通、水利、能源、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优先发展教育,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欠发达地区创业创新能力。积极推进“小县大城”战略,促进人口“内聚外迁”,加快生态城镇建设。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山区、海岛地区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支持景宁加快建设成为全国畲族文化发展基地。

  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和结对帮扶工程。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进一步完善山海协作机制,加快建设山海协作共建园区,深入开展发达地区市、县、乡对欠发达地区的三级对口合作帮扶,提高结对合作帮扶成效。重点支持对口欠发达地区改善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设施条件。鼓励引导产业合理转移,合作共建生态产业园区。继续办好“义博会”山海协作专区,积极利用重大展会等各种平台支持欠发达地区开拓市场。

  五、建设海洋经济强省

  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实施海洋开发战略,统筹海洋经济与陆域经济发展,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一)优化海洋空间开发格局

  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总体布局。以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为核心区,促进宁波、舟山区域统筹联动发展,加快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着力打造我国海洋经济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区域和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高地。以环杭州湾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北翼,加强与上海国际金融和航运中心接轨,以温台沿海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南翼,加强与海峡西岸经济区接轨。加快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都市圈海洋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对周边区域的集聚辐射,成为我国沿海地区海洋经济活力较强、产业层次较高的重要区域。依托沿海七市,建设九大产业集聚区,使之成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新区培育的主要载体。推进梅山、六横、金塘、衢山、普陀山(朱家尖、桃花岛)、洋山、南田、头门、大陈、大小门、南麂等重要海岛的开发利用与保护,突出岛屿的主要功能和特色,努力成为我国海洋开发开放的先导地区。依托铁路、公路、内河航运等集疏运网络,推进海陆联动,辐射湖州、金华、衢州、丽水等内陆地区互动发展。

  加强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编制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实行滩涂、岸线、海岛、海岸带等海洋空间资源分类指导和管理,依法有序实施温州、台州、宁波、舟山等沿海滩涂围垦和围填海工程,扎实推进瓯飞滩等重大项目实施,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实施海陆污染同步监管防治,加大陆源入海污染物集中净化处理和达标排放力度,加强海洋环境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完善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和灾害观测预警体系。加强沪苏浙合作,推动跨区域海洋污染防治,实施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计划,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加大近海生态环境建设和修复力度。

  (二)打造“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

  构筑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按照建设一个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宁波、舟山两个服务平台,石油化工、矿石、煤炭、粮食、建材、工业原材料、船舶等多个交易区,一批国家战略物资和商业化储运配送基地的总体架构,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加强国内外战略合作。着力构建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引导发展流通加工、分拨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等增值服务,带动物流金融、现货即期交易、期货合约交易等业务发展。

  优化完善集疏运网络。整合港口资源,建设一批深水码头和重点港区,发展集装箱运输,进一步提高港口吞吐能力。发挥水水中转优势,开辟国内支线和国际航线,加强与国际港口和海运物流企业合作。改造提升一批内河航道,建设海河联运体系,拓展“内陆港”服务功能,创新推动港口联盟。完善进港航道、锚地、疏港公路铁路及重要枢纽等集疏运网络,实现多种运输方式数据共享、无缝对接,加快建成“集散并重”的综合性国际枢纽港。建设一批港口物流园区,培育一批港口物流企业。引导民资参与航运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海洋运输船队。

  强化金融和信息支撑。加强航运金融服务创新,引导国内外商业银行在浙分支机构积极发展各类航运金融服务,培育港航产业投资基金,改造设立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银行机构,鼓励各类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开发航运金融产品,高水平建设宁波航运金融集聚区。扩大投融资业务和渠道,引导政府创投基金、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和省属领军企业、社会力量支持港航产业发展。提升电子口岸信息系统,加快宁波国家交通物流电子枢纽系统和沿海港口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打造“数字港”。扶持发展船舶交易、船舶管理、航运经纪、航运咨询、船舶技术等航运服务业,建设一批航运服务集聚区和宁波、舟山远洋船员服务基地。

  (三)加快发展现代海洋产业

  扶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坚持引进与培育并举,提升海洋装备工业技术集成和设备成套化水平。打造国家级海洋先进装备业和海洋工程装备基地。积极有序布局沿海核电项目,成为全国重要的核电生产基地。以创建中国(海盐)核电城为重要载体,打造国家核电服务和装备制造基地,促进核电关联产业发展。积极发展海岛和近海风能、潮汐能、潮流能等海洋可再生能源,打造国家海洋能研究与开发基地。加强海洋生物技术研究与开发,重点发展海洋功能性生物制品、生物性原料药与衍生品等产业,建设海洋生物制品基地。大力推进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加快关键技术设备国产化进程,打造我国重要的海水淡化技术装备制造基地。加强海洋勘探开发和海洋测绘服务,建设东海油气田后方基地和我国大洋勘查技术与深海科学研究开发基地。以滨海城市为依托,加快建设甬舟、温台和跨杭州湾三大海洋旅游区,优化海洋旅游产品结构,完善海洋旅游配套服务体系,打造我国重要的海洋休闲旅游目的地。

  择优发展临港先进制造业。以宁波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和台州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为重点,打造国际领先的现代石化产业基地。发挥沿海地区船舶工业特色优势,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船、液化天然气船、综合服务船、邮轮游艇、体育船艇、节能型船用柴油机及船用电子信息设备等高附加值船舶和船用设备,加快形成现代船舶产业链协作体系。充分发挥沿海临港优势,建设宁波钢铁基地、临港汽车及零部件基地、国家级高档造纸基地。

  提升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加强渔船网具管理,控制近海捕捞强度,优化捕捞结构,实施海洋捕捞渔船转型升级示范工程。扶持壮大远洋渔业,完善配套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生态高效养殖,建设一批生态型水产养殖园区。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和物流贸易,强化水产品专业市场升级改造,强化水产品质量检验。继续推进标准渔港建设。

  (四)推进舟山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

  建设大宗商品国际物流基地。规范有序推进口岸扩大开放,规划建设国家战略物资储备基地、港航服务集聚区和一批大型港口物流项目,打造全国重要的铁矿砂中转贸易、煤炭中转加工配送、油品中转贸易储存、粮食中转加工配送、化工品中转储运加工、集装箱中转运输等六大基地,建设舟山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推进沿海运输、海进江和国际航运业务发展,推动舟山港口由中转储运向综合物流港转变,打造国际物流岛。

  建设现代海洋产业基地。推动一批重大涉海产业项目落户海岛。加快船舶工业升级改造,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高值船舶和船配产品,打造全国船舶检测中心和中国(舟山)船舶交易中心,建设我国重要的造船基地、船舶工业示范基地和世界级修船基地。加快推进舟山群岛海洋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国际佛教文化胜地和海洋休闲旅游目的地。提升捕捞、养殖、加工、贸易等现代渔业产业,打造舟山现代远洋渔业基地。综合开发海洋可再生能源,建设我国海洋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重地。

  建设国家级海洋科教基地。高水平推进中国(舟山)海洋科学城建设,打造一批海洋科技创新平台、科研中试基地和孵化器,支持海洋科研成果转化落地。加强高等院校涉海学科和专业建设,做大做强浙江海洋学院,加强海洋职业技术教育,推动与名校和大院大所的战略合作,实施海洋人才工程,打造我国重要的海洋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建设群岛型花园城市。加强舟山临城新区与定海、普陀城区的特色建设与协调发展,集聚港航、金融、商务、信息、科研等资源,推动绿色、美丽、数字城市建设。突出群岛特色,优化城镇结构,加强中心镇和新渔村建设,挖掘海岛特色文化,保护修复历史遗存和生态景观,提升海岛居民生活品质,建成我国山海秀美、生态和谐的群岛型花园城市。

  六、提升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以网络化和智能化为目标,以轨道交通和清洁能源建设为重点,按照“结构优化、效益综合、空间均衡”的要求,加快实施综合交通、水利、能源、信息“四大网络工程”,不断提高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

  专栏6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方向

  生物产业。重点发展生物制药、现代中药、生物医学工程、农业良种、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生物保健食品、生物基材料、微生物发酵产品的生产和应用。

  物联网产业。重点发展传感器与无线传感器网络、网络传输与数据处理、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标准化、物联网应用及内容服务提供。

  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伏、风电、光热、水电、地热能利用及潮汐发电装备。

  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材料、新型金属和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化工材料、新型纺织材料。

  高端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研发制造、先进技术应用和制造服务业领域。

  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余温余热利用、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服务等节能产业,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监测、环保服务等产业。

  海洋新兴产业。重点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勘探开发服务、港航物流服务。

  新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发展整车、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和关键核心技术。

  核电关联产业。重点发展核电装备制造、核电运行维护服务和核电技术研发服务。

  专栏7重点培育200个中心镇

  杭州市24个:临浦、瓜沥、塘栖、余杭、瓶窑、分水、横村、富春江、千岛湖*、汾口、乾潭、梅城、寿昌、大源、新登、昌化、於潜、太湖源、河上、良渚、威坪、大同、场口、高虹

  宁波市22个:慈城、春晓、咸祥、集士港、姜山、泗门、梁弄、马渚、观海卫、周巷、逍林、溪口、莼湖、西店、长街、石浦、西周、陆埠、龙山、岙、岔路、贤庠

  温州市22个:瑶溪、瞿溪、虹桥、柳市、塘下、马屿、上塘*、桥头、北岙*、大峃*、昆阳*、鳌江、罗阳*、灵溪*、龙港、大荆、飞云、瓯北、珊溪、水头、雅阳、金乡

  湖州市15个:织里、八里店、南浔、菱湖、武康*、新市、雉城*、泗安、递铺*、孝丰、练市、乾元、钟管、和平、梅溪

  嘉兴市20个:新丰、王江泾、王店、西塘、新仓、新埭、武原*、沈荡、许村、长安、洲泉、崇福、濮院、凤桥、姚庄、天凝、独山港、袁花、盐官、乌镇

  绍兴市20个:皋埠、钱清、杨汛桥、平水、大唐、店口、崧厦、章镇、丰惠、长乐、甘霖、儒岙、兰亭、福全、枫桥、牌头、次坞、小越、黄泽、澄潭

  金华市19个:汤溪、白龙桥、孝顺、游埠、巍山、横店、南马、佛堂、苏溪、上溪、古山、龙山、黄宅、柳城、尖山、诸葛、芝英、郑宅、桐琴

  衢州市13个:航埠、廿里、湖镇、贺村、天马*、辉埠、城关*、华埠、高家、溪口、峡口、球川、马金

  舟山市8个:白泉、六横、高亭*、衢山、菜园*、金塘、虾峙、洋山

  台州市20个:院桥、金清、杜桥、白水洋、泽国、大溪、松门、楚门、平桥、横溪、白塔、海游*、健跳、宁溪、东塍、箬横、新河、沙门、白鹤、六敖

  丽水市17个:碧湖、安仁、鹤城*、船寮、云和*、松源*、五云*、壶镇、妙高*、西屏*、鹤溪*、温溪、崇头、口、石练、古市、沙湾

  注:带*号为县城。

  (一)构建综合交通网

  扩大综合交通网络规模。统筹铁路、公路、航空、内河航运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提高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基本建成省内国家综合运输通道和主要区域干线。确保建成杭长、杭甬、宁杭客专和金温扩能改造、杭州东站枢纽、宁波枢纽等铁路项目,加快建设杭黄、九景衢、商合杭、通苏嘉、湖苏沪、金台、金甬、衢宁、衢丽、沪乍杭和跨杭州湾通道等城际铁路,开展甬舟、杭台温、杭温铁路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加快推进绍嘉通道、甬台温复线、杭新景建德至开化段、杭金衢拓宽工程等高速公路和京杭运河、钱塘江中上游航道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抓紧龙丽温高速公路、六横大桥等项目前期工作,早日开工建设。

  优化综合交通网络结构。进一步扩大铁路快速客运网络覆盖面,大幅提高铁路客货运输分担比重。围绕“三位一体”港航物流服务体系、产业集聚区和中心镇建设,进一步完善港口综合集疏运网络,加快发展沿海港口物流和内河航运。进一步优化城乡公路交通网络,加快高速公路主通道扩容,提高国省道质量。加快建设国际、国内民用航空均衡发展的干支网络体系,不断提升机场保障能力,促进空港经济发展。大力推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杭州、宁波、温州、浙中城市群等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有效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加快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按照“零距离换乘”和“无缝衔接”的要求,全面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的运营效率。重点建设杭州、宁波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和温州、金华、嘉兴、湖州、衢州等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强枢纽布局与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的衔接,加快推进城市大型综合运输站场建设,增强枢纽与城市内外交通的衔接,提升县(市)级交通节点的服务功能。

  提升综合交通服务水平。形成杭州至省外长三角主要城市1小时和省内各市1.5小时交通圈。建立有效覆盖县(市)级以上城市的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建立覆盖全省农村的公共客运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国家主干网相衔接,有效满足客货运输需求,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多层次的综合运输网络和服务系统。

  (二)完善水利设施网

  完善防洪防台抗旱体系。坚持防汛抗旱除涝并重,构建标准适宜的防灾减灾骨干工程网。以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位一体”的水利建设为重点,深入实施“强塘固房”工程,加快病险水库、海塘、堤防和水闸加固建设。加快流域性控制工程和防洪排涝骨干工程建设以及独流入海河流治理,重点提高沿海平原、内陆盆地、杭嘉湖圩区等易涝常灾地区和城市新区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完善水文、气象监测预警体系,继续推进基层防汛体系建设,提高防汛防台抗旱应急处置能力。

  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实施水资源保障百亿工程,加快建设浙东引水工程、嘉兴太浦河取水工程等,开工建设台州朱溪水库、舟山大陆引水三期等水源和引调水工程,加快千岛湖引水工程等研究前期工作,强化杭州、台州、嘉兴以及浙中城市群等水资源配置能力。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闲林水库等一批重要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加强钱塘江、瓯江河口综合治理。

  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五大工程”、乌溪江下游生态治理工程、瓯江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与治理工程,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整治,沟通平原地区河湖水系,建立健全生态用水保障机制,提高全省重点江河湖泊水功能保护区水质达标率。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百库水源安全保障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

  (三)构筑能源保障网

  推进电源建设。全力推进秦山、三门核电在建工程,加快实施龙游、苍南核电项目,开展象山金七门等沿海地区核电新厂址比选前期工作。有计划实施“上大压小”及具备条件的电厂建设工程。积极推进天荒坪第二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合理吸纳安全稳定的区外电力,提高电力供应能力。

  优化电网结构。健全500千伏骨干网架,提高220千伏电网支撑能力,完善110千伏网络,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不断完善厂网协调、各电压等级匹配、运行灵活的智能高效可靠电网。浙北电网形成以浙北特高压站和秦山、嘉兴电源群为支撑的双向供电环网结构。浙南电网以甬台温沿海大通道和西部纵向通道为支撑,形成梯形双环网结构。浙中电网形成以浙中特高压和宁波东部火电、核电和抽水蓄能群为支撑的双环网结构。浙西地区形成以浙西特高压和兰溪电厂为支撑的环网结构。

  提高能源储运能力。加快建设舟山六横、嘉兴独山港区煤炭中转储备基地。开展国际煤炭进口配送中心建设前期研究。扩建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推进国家成品油战略储备基地项目。加快宁波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建设,推进新站建设前期工作。研究推进新疆煤制气及长输管线项目建设。加快甬台温、金丽温、杭金衢等省级输气干线建设,有序推进城市输配气管网扩建改造,建立省、市两级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体系,完善统一的“多气源一环网”天然气供气格局。积极推广应用天然气汽车和分布式能源等。切实做好煤电油气资源平衡保障工作。

  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和产业化,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基地建设。进一步开发陆上风电,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因地制宜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积极扶持光伏发电,大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地源热泵技术。加强水电站更新改造,新建景宁大均等水电站。推进海洋能研发示范项目建设。

  (四)建设高速信息网

  推进“三网”融合发展。实施宽带接入网和互联网骨干网扩容工程,构筑大容量、高速率、高质量、安全可靠、相互融合的骨干传输网。加快新一代移动通讯网络、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建设和融合。加速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进程,实现城乡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

  加快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构建“数字浙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覆盖全省的现代化测绘基准服务体系、基础地理数据库体系、自然资源数据库体系和数据交换网络服务体系,建成浙江省地理空间数据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相关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集成。支持杭州、宁波、温州、金华—义乌等加快“数字城市”建设。

  提高信息化水平。构建开放、高效、便捷、安全的信息网络平台,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全面推进政府、企业、社区和家庭信息化。打造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联合征信平台和社区信息服务平台,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物联网应用和“一卡通”工程建设,全面提高经济社会信息化水平。

  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走生态立省之路,全面实施“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深入推进节能减排,着力改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加大节能减排力度

  大力推进节能降耗。积极开展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和全民节能,深入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建立严格的耗能行业准入制度,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大力开展节能产品进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和家庭活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强化污染物减排。全面落实综合减排措施,主要污染物减排实现国家下达目标,严格控制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强化源头控制,实行空间、总量、项目“三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加大重点区域、行业、企业污染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再生水利用率和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加强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流域、平原河网、湖库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建立重点流域和湖库蓝藻、海洋赤潮的预警应急机制,八大水系、主要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超过75%。继续强化工业、城镇生活和农业等各类水污染源治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超过90%。深入实施“清洁空气行动”,有效控制酸雨、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等污染。加强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和处置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打造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围绕大型石化及精细化工、食品精深加工、现代医药、新型特种造纸、金属深加工及制品等产业集群,构建工业循环型产业链。加快农村沼气建设,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倡导绿色消费模式,发展循环型服务业。重点建成25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基地、30个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100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带动区域循环经济发展。

  完善循环经济的政策支撑机制。贯彻落实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方面的法规,建立财政、金融、税收、价格等支持性政策,健全统计考核评价制度,为循环经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完善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管理系统,支持废旧金属、废旧塑料、废旧家电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推广绿色再制造,着力构建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为特色的资源循环利用模式。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设区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7%。

  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工业、农业和城市节水示范工程,严格执行用水定额管理,抓好高耗水行业的节水改造。积极推广农业节水灌溉,推进重点灌区改造和节水灌溉技术应用。加强城镇公共水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城市居住小区再生水利用和建筑中水处理回用技术。完善鼓励政策机制,加大雨水集蓄、海水利用、中水回用力度。

  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完善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机制。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土地,加快存量建设用地流转,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加强低丘缓坡开发利用和保护。实施“六大节地工程”,力争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单位建设用地生产总值比2010年提高20%。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加强废弃矿山环境修复。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联建共享,加强城镇园林绿化。着力推进钱塘江流域、太湖流域和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鼓励山区、海岛因地制宜推广分散型污染治理模式。生态文明试点和各类生态示范创建取得明显成效,50%以上县(市、区)达到省级生态县(市、区)标准。

  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建设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加强钱塘江、瓯江、太湖等主要流域源头地区生态保护,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促进生物多样性和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加快建设“森林浙江”,推进森林扩面提质,加强生态公益林和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1%以上。加强海洋蓝色生态屏障建设,加快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滩涂湿地保护区建设。加强污染耕地、污染场地、垃圾填埋场环境修复,推进沿海滩涂、主要港湾和重点湖库的生态修复。

  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实行跨界断面河流水量水质目标考核与生态补偿挂钩,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完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江河源头地区等的财政补助政策,探索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健全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考评奖惩机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扶持力度,对重大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实行省市县联合共建。

  提高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加快形成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现代化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危险废物处置、核辐射安全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生物灾害的防控体系。完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制度,探索环境保护执法创新,强化对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的责任追究。

  (五)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和国际合作交流,建立健全二氧化碳排放统计、评价、考核方式。强化气候变化监测及影响评估,构建全省统一的极端天气预防体系,提高应对灾害天气应急能力。加强植树造林、恢复湿地等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每年达到5400万吨以上。加强对沿海海平面和地面沉降变化趋势的科学监测,合理利用海岸线,保护滨海湿地。

  形成低碳产业结构。发展高效生态农业、低碳工业,推广节能绿色建筑、绿色交通、低碳环保产品,研究和开发低碳技术。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全面推动形成低碳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进企业生产工艺和流程的低碳化再造,探索发展碳交易市场。

  推行低碳生活方式。加强生态文化教育,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大力推行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理念。鼓励使用节能低碳型产品,限制过度包装,自觉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形成低碳消费的生活方式。支持产品供应、设计、咨询等服务组织以及行业协会、学会等向社会提供有针对性的节能低碳指导、服务和产品。加快推进杭州国家低碳城市试点,鼓励社会、企业、个人共同参与低碳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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