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007-04-11 08:00:0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浏览次数:
GBJ 137?90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1年3月1日
关于发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通知
(90)建标字第32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为国家标准,自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市规划司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详细内容见附件: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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