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新园林城市标准要求社区绿地率不低于30%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和《陕西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要想成为陕西省园林城市,城市大气、水环境良好,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要达到220天以上,设市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5平方米。
设市城市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8.5平方米
新出台的《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总分100分,其中组织领导5分、综合管理5分、景观保护5分,绿化建设40分、园林建设15分、环境建设与管理10分、市政设施20分。
标准要求,陕西省园林城市要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风貌的保护,突出城市文化风貌特色,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措施得力,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城市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和谐,管理规范有序,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停车管理规范,建筑工地安全围挡作业,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城市各类绿地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绿地系统,全面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符合以下指标要求:设市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三绿”指标)分别达到33%、38%、8.5平方米;县城“三绿”指标分别达到31%、36%、8平方米(10分)。
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
陕西省园林城市新建居住区(2002年(含)以后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城改造绿地率不低于25%,开辟有室外公共活动绿地。城区内各居住区重视绿化美化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园林式居住区”活动,城市有50%以上小区达到“园林式居住区”标准。
同时要认真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尽责率在80%以上;城市居民积极参与城市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成效显著。
至少一座8公顷城市综合公园
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维护良好,特色鲜明。在城市内达到800米有一处5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的要求,城市至少有一座面积达8公顷(县级市及县城为3公顷)以上的城市综合性公园;制定保护规划和实施计划,古典园林、历史名园得到有效保护。
城市生态环境良好,山体、水系及周边自然环境得到有效保护,过境铁路、公路、城市出入口基本绿化,形成城郊一体的优良环境,规划建设城市绿色通道,热岛效应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城市大气、水环境良好,大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220天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三类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运行和管理规范,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县以上城市均可申报省级园林城市
《陕西省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规定,陕西省园林城市实行申报制,全省县城以上城市均可申报。
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已制定创建陕西省园林城市实施规划,并开展创建活动两年以上;按照标准,经自检达到陕西省园林城市标准;已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程序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一实施;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的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
对获得“陕西省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代表省政府每3年复查一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撤销其“陕西省园林城市”称号。
获得陕西省园林城市命名1年以上的,可申报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获得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满1年以上,且符合国家园林城市(县城)评选标准的,由当地政府申请,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优先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参加国家园林城市(县城)的评选。
编辑:zhufei
相关阅读
山东12个县(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对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价情况的通报》。 根据《山东省城市(县城)园林绿化评价办法》(鲁建城建字〔2017〕18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评价工作,现【详细】
安徽省召开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
8月14日,住建厅在阜阳市召开了全省园林城市(县城、城镇)创建工作推进会。有关市、县(区)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中国城建设计研究院城乡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王香春作如何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科学【详细】
陕西特色小镇要突出特色防止房地产化
陕西省住建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推进全省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意见》,要求防止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房地产化。【详细】
国家公园亮相 陕西有哪些“国家公园”?
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近年来,随着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立,陕西省在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