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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主任李东序宣读园林城市命名决定
日期:2008-10-29 来源:中国风景园林网 作者: 我要评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主任李东序宣读命名决定 中国风景园林网讯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促进城市园林绿化可持续发展,2008年10月28日至30日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座谈会和园林绿化与可持续发高层论坛在北京世纪国建宾馆召开。此次会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主办,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北京市公园管理中心和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信息委员会承办,第七届(济南)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组委会协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参加此次高层论坛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领导,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试点城市、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园林城镇的近百名市长,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分管厅长,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局长,各地城建、园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的人员和国内、国外专家等近600人。 关于命名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 根据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申请,经有关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的推荐,建设部组织了评审工作。在此基础上,经研究,决定2007年命名石家庄市、迁安市、沈阳市、调兵山市、四平市、松原市、常州市、南通市、江阴市、衢州市、义乌市、淮南市、铜陵市、永安市、南昌市、新余市、莱芜市、胶州市、乳山市、文登市、新乡市、济源市、舞钢市、登封市、黄石市、株洲市、广州市、东莞市、潮州市、贵阳市、银川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市、奎屯市等34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天津市塘沽区、重庆市南岸区、重庆市渝北区为“国家园林城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关于命名国家园林城市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
建设部关于命名国家园林县城园林城镇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 根据建设部《国家园林县城标准》和《国家园林县城评选办法》,经有关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的推荐,建设部组织了评审工作。经研究,决定2007年命名北京市密云县等20个县城为国家园林县城。同时,为促进乡镇生态环境建设,经有关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的推荐,建设部组织审查,决定命名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等10个镇为国家园林城镇。 相关专题: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座谈会、园林绿化与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在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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