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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园林试点城市之威海
日期:2009-01-22 来源:威海市人民政府 作者: 我要评论()
(二)推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1.促进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形成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有效保护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提高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行政执法局,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2.大力开展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使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防治外来物种侵害,确保城市建成区内本地植物指数不低于0.7,在建成区自然环境中生存的鸟类、鱼类和植物等的综合物种指数不低于0.5。(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建委、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 3.建立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搞好建成区绿化,开展城市南出入口、西出入口绿化美化及塔山中路、望岛路、沧口路等城市主次干道绿化工程,实施小石岛至影视城海岸线、九龙湾等部分沿海区域综合整治工程。积极推进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实施悦海公园续建、环翠楼公园改造和金线顶公园建设工程;组织各住宅小区搞好绿化美化工作。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6.3%;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23.8m2;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41.5%;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不低于50%。(责任单位:市建委、房管局,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4.大气环境质量控制。 (1)在城市规划上科学布局城市建筑组团和绿地,使城市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确保我市热岛效应不高于2.5摄氏度。(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气象局、城管行政执法局) (2)采取规范治理废气排放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等措施,严格控制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扬尘及饮食服务业的废气排放总量和浓度,确保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每年不少于300天。(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委、交通局、城管行政执法局) 5.水环境整治。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持续改进水环境质量,力争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利局、财政局,环翠区政府、高区管委、经区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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