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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中国国土资源公报
[日期:2008-05-14]  来源:国土资源部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概    述

  2007年,国土资源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全面履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职能,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 以资源政策特别是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

  ●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政策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

  ● 深入开展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和全国地质勘查规划编制工作。

  ● 开展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有效查处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 继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资源开发整合,加强矿业权管理。

  ● 国土资源大调查取得重要成果。

  ● 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发布实施《土地登记办法》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

  ●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全面推进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工作,启动中央和省级地质勘查基金。

  ● 发布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完成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加强汛期和三峡库区等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防治。

  ● 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实施进展顺利,省以下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到位。

  ● 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建设,完成金土工程一期建设主体任务,国土资源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扩大。

  ● 海洋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发展,海域使用管理成效显著。

  ● 测绘统一监管不断加强,测绘保障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印发实施。

 

一、土地资源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国耕地 12173.52万公顷(18.26亿亩),园地1181.31万公顷(1.77亿亩),林地23611.74万公顷(35.42亿亩),牧地 26186.46万公顷(39.28亿亩),其他农用地 2549.11万公顷(3.82亿亩),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 2664.72万公顷(4.00亿亩),交通运输用地 244.43万公顷(0.37亿亩),水利设施用地362.86万公顷(0.54亿亩),其余为未利用地。与2006年相比,耕地减少0.03%,园地减少0.04%,林地减少0.002%,牧草地减少0.03%,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增加1.11%,交通运输用地增加2.05%,水利设施用地增加0.37%。

 

  全国耕地净减少4.07万公顷(61.01万亩),减幅0.03%,同比下降0.22个百分点。其中建设占用耕地18.83万公顷(282.43万亩),同比减少27.2%;生态退耕2.54万公顷(38.17万亩),减少92.5%;灾毁耕地1.79万公顷(26.88万亩),减少50.0%,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0.49万公顷(7.28万亩),减少87.9%。以上四项共减少耕地23.65万公顷(354.76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9.58万公顷(293.75万亩),超过建设占用耕地4.0%。

  耕地保护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规划和计划,落实耕地保护各项措施,耕地面积减少速度明显趋缓;严把新增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关,全年批准新增建设用地39.50万公顷,其中耕地17.56万公顷,核减不合理用地1.34万公顷,其中耕地4436.97公顷;组织研究落实《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采取有力措施部署和推进116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和土地整理工作;与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的通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整理复垦开发成效;配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条例》,调整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制度建立,下发《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

  土地资源管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调整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优化程序,提高效率,服务城市建设和发展;土地供应优先保障国家重点项目和普通住宅等民生项目,全年批准的交通运输和住宅用地分别增长30.7%和13.0%;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通知》,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供应;以“土地整理与农村建设”为主题举办市长研究班,推进土地整理为新农村建设服务,提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精神,下发《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与劳动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地籍管理的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正式启动,各项调查工作顺利推进;贯彻落实《物权法》有关规定,规范土地登记工作,《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正式颁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实施,统一了全国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底图生产技术规定》、《国家级核查技术规定》、《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出台;全面完成84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年度监测,监测成果广泛应用于土地执法检查等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调处各类土地权属争议2万多起,调处完成率达89.7%。下发《关于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调处工作机制。

  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显著提高。全国共出让土地22.65万公顷,其中招拍挂出让土地11.53万公顷,占出让总面积的50.9%,比上年提高了20.4个百分点。

 

二、矿产资源

  地质勘查投资保持较快增长,财政拨款增速进一步加快。全年投入地质勘查费620.09亿元,同比增长25.2%,其中财政拨款55.63亿元,增长47.2%,比上年提高8.1个百分点。

  截至2007年初,全国已发现171种矿产,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159种,其中能源矿产10种,金属矿产54种,非金属矿产92种,水气矿产3种。如按亚矿种计,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总数达到224种,除铀、钍、地下水、矿泉水及新上表的1种(亚)矿产外,其余219种(亚)矿产与上年度相比,查明资源储量有所增加的有108种,有所减少的70种,没有变化的41种,分别占49%、32%和19%。

  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208处,其中,能源矿产地50处,金属矿产地73处,非金属矿产地82处,水气矿产地3处。77种矿产有新增查明资源储量,其中,石油12.11亿吨,天然气6974亿立方米,原煤406.25亿吨。石油新探明冀东南堡、大庆古龙、长庆姬塬等3 个亿吨级大油田;天然气新探明吉林长岭、长庆神、四川广安、塔里木大北、北方淞南等5处300亿立方米大气田。

  全国主要矿产品产量和进出口贸易继续增长。原煤产量25.36亿吨,增长6.6%;原油产量1.87亿吨,增长1.6%;天然气产量693.10亿立方米,增长18.3%;铁矿石产量7.07亿吨,增长20.2%;粗钢产量4.90亿吨,增长15.8%;10种有色金属产量2351万吨,增长22.6%;磷矿石产量4542万吨,增长16.6%;原盐产量5976万吨,增长10.6%;水泥产量13.54亿吨,增长9.2%。全国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494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8.7%,占全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例为22.7%。与上年相比,大宗短缺矿产品进口继续增加,其中原油进口1.63亿吨,铁矿石进口3.84亿吨,锰矿石进口664万吨,铬铁矿进口609万吨,铜矿石进口453万吨,钾肥进口960万吨。

  矿业权市场进一步规范。2007年底有效勘查许可证29191个(新立6683个),其中石油天然气1153个。有效采矿许可证106202个(新立10055个),其中石油天然气617个。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深化。2007年全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探矿权541个,出让价款17.98亿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采矿权9965个,出让价款32.85亿元。

我国境外固体矿产勘查取得新进展。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勘查开发利用水平,密切与国际矿业公司合作,促进目的国或地区经济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2007年在铁,铜、镍、铝土矿等有色金属,以及贵金属境外勘查开发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

  出台《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深部找矿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矿产勘查向深部拓展的战略转移提供了政策支持。下发《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鼓励煤层气的综合勘查开发。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新一轮全国油气资源评价和储量产量增长趋势预测报告》,摸清油气资源“家底”。首次编制《全国地质勘查行业情况通报》,全面反映勘查资质情况、勘查从业人员和经济运行情况等。

 

三、海洋资源

 

  全国海洋经济稳步增长。2007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24929亿元,同比增长15.1%,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10.11%。海洋产业增加值14844亿元,海洋相关产业增加值10085亿元。海洋油气业快速增长,全年实现增加值769亿元,同比增长17.3%。海洋油气勘探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海洋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近岸局部海域水质略有好转,但污染形势依然严峻;近海大部分海域为清洁海域;远海海域水质保持良好状态。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14.5万平方公里,同比减少约0.4万平方公里。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黄河口、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局部水域。

  全年共发生风暴潮、海浪、海冰、赤潮和海啸等海洋灾害163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8.37亿元。风暴潮灾害(含近岸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7.15亿元,为主要海洋灾害。
海域使用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海域使用权被确立为基本的用益物权。海岛保护与管理进一步加强,全面开展海岛规划、立法、政策研究和保护区建设等各项工作。海洋功能区划制度日趋完善,出台《海洋功能区划管理规定》。海域权属管理全面规范,严格控制围填海,加强养殖用海管理。全年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6037本,确权海域面积24.46万公顷。海域有偿使用制度建设迈上新台阶,发布《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国家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大力推进,海域管理信息系统得到广泛应用。全国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取得重要进展,6条省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签订完成。海域使用管理示范活动深入推进,集中开展养殖用海普查登记和专项执法工作。

四、国土资源大调查

  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进一步提高,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区域物化遥工作取得一批新成果。在重要经济区、重要成矿带、重大地质问题区完成了一批大、中比例尺区域物探、区域化探和航空遥感调查工作,更新了一批地质图件,新发现百余处矿化点和一批重要找矿异常区和远景区。青藏高原基础地质调查成果集成取得新进展。建立了青藏高原大地构造单元划分方案;修改完善了新一代青藏高原1:150万地质图;初步编制了青藏高原1:150万前寒武纪地质图、岩浆岩地质图、构造-岩相古地理图、新生代地质图及区域重力、航磁、化探等系列综合图件,建立了相应数据库;在拉萨地体中部发现大规模榴辉岩带。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取得一批重大成果。天然气水合物勘探获新突破。在我国南海北部实施科学钻探,成功钻获天然气水合物实物样品,证实我国南海北部蕴藏丰富天然气水合物资源,使我国成为继美国、日本、印度之后第4个通过国家级研发计划采到天然气水合物实物样品的国家,标志着我国天然气水合物调查研究步入世界先进行列。

  区域矿产资源评价取得新突破,形成了冈底斯、念青唐古拉、滇西北、罗布泊、乌拉根、骑田岭、豫西南等一批矿产资源基地雏形,其中,驱龙铜矿探获铜895万吨,伴生钼62万吨、银7469吨,矿区实际控制资源量超过1000万吨,已成为我国最大铜矿。

  深部找矿取得重大进展。在安徽庐枞地区新发现隐伏在地下700米左右的泥河大型铁矿;在辽宁桥头深部发现厚大铁矿体,初步预测远景资源量10亿吨。充分显示我国东部地区深部找矿潜力巨大,对于缓解我国铁矿资源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矿产资源重要国情调查全面启动。全国矿产资源潜力评价与储量利用调查工作全面展开,系统分析和总结建国以来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成果,全面掌握矿产资源利用现状,科学评价我国矿产资源潜力,以满足国家层面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需要,促进地质科技进步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发展。

  地下水勘查和地质环境调查成效显著。地下水勘查示范工程为民生服务发挥重要作用。四川红层丘陵缺水地区地下水勘查与示范工程施工浅井32万眼,解决了120万人的饮用水困难。在云南泸西县,贵州道真、铜仁县,广西忻城县、湖南龙山县实施示范工程18处,解决25万人饮用水困难和10万亩耕地灌溉用水短缺问题。在宁夏平罗、河北唐县、青海贵德、黑龙江肇庆等地实施地方病严重区地下水勘查和供水安全示范工程,为200多万农民群众找到可供饮用的地下水源,建立34处安全供水示范工程,直接为30多万人提供了洁净饮用水源。重要经济区地质环境综合调查评价为辽宁省海岸带经济规划与港口建设、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河北曹妃甸和冀东南堡油田等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地质环境依据,青岛市、珠江三角洲、黄河三角洲湿地等海岸带环境地质调查成果,为海岸带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减灾防灾等提供了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

  地质信息资料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我国1:20万、1:25万、1:50万中比例尺中国地质图空间数据库及中国区域地球化学数据库全面开放,提供全社会使用,这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公益性地质资料的开放程度,服务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改善我国矿业投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五千余种数字化图文地质资料提供在线服务。

  土地资源调查监测取得新进展,完成土地调查报告2731份,主要工作量:1:10万土地资源监测960万平方千米;1:5万土地资源监测30万平方千米;1:2.5万土地资源监测15.4万平方千米;1︰1万土地资源监测112.95万平方千米;1︰1万土地资源调查200万平方千米;1:50万土地资源评价119万平方千米;1︰5万土地资源评价62万平方千米;1︰1万土地市场调查9.98万平方千米。

  土地利用遥感监测成果为土地管理服务。80个城市监测成果为土地督察服务;沈阳、吉林、嘉兴、芜湖、武汉和商丘6市监测成果为专项执法检察服务;84个50万人口以上城市监测成果为年度土地执法监察服务;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天津、大庆、昆明、哈尔滨、南昌、成都、银川9市监测成果为复核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服务。

五、地质环境保护与地质灾害防治

  2007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25364起,造成人员伤亡1123人,其中死亡598人,失踪81人。地质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8亿元,四川、重庆、湖南、云南、湖北、广东6个省(市)的损失占全国总数的80.9%。与上年相比,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12.3%和42.6%。

  地质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强。完成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培训近300万人;继续开展全国山区丘陵县(市)地质灾害调查和重点地区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继续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积极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在重庆巫山、奉节等地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质灾害实时监测示范站。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成效明显,成功避让地质灾害920起,安全转移37830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5亿元。

  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取得重要成果。截至2007年底,湖北、重庆两省(市)完成应急治理项目229个、高切坡防护工程1002个,完成231个非应急治理项目的勘查和可行性研究,实施搬迁避让项目128处。三期地质灾害防治1897处群测群防点和122处专业监测点全部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完成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16万余次,预警滑坡险情236处,安全转移850人。

  继续开展全国主要城市和地区地下水监测。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共同编制完成《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20)》。积极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北平原、汾渭地区等重点地区地面沉降防治,建立全国地面沉降防治部级联席会议制度。

  推进矿山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和机制创新。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建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环境治理力度不断加大。截至2007年底,中央财政支持开展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累计达1118个,投入资金37.1亿元,其中2007年安排项目321个,投入资金12.9亿元。湖北黄石、黑龙江鸡西恒山、吉林白山板石、黑龙江嘉荫乌拉嘎、浙江遂昌金矿等5个国家矿山公园揭碑开园。

  加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中央财政安排2.4亿元资金开展70个项目的国家级地质遗迹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地质公园建设,2007年新增世界地质公园1个,有20个国家地质公园和4个世界地质公园相继揭碑开园。

  加强地热和矿泉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管理。编制《浅层地热能勘查与开发技术规范》;组织开展“中国地热城”、“中国温泉之乡”、“中国矿泉水之乡”和“中国优质矿泉水水源地”评选工作,推进地热和矿泉水资源的有效开发与可持续利用;加强矿泉水知识的宣传,联合中央电视台拍摄大型公益性科普宣传片《生命之泉》。

六、国土资源科技与信息化

 

  落实“科技兴地”战略部署,启动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加强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新建成矿作用与资源评价等8个重点实验室。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推进国土资源部科技创新人才工程。17名青年科技人员获“国土资源部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称号,遴选出“百人计划”资助人员18名,“青年科技骨干”20名。

  全面启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三个重大、五个重点科技项目。实施9项国土资源部“十一五”首批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展开重大基础研究、科技基础能力建设。
我部成为中巴地球资源卫星02B星主用户,推进建立以国产卫星为主要数据源的国土资源遥感监管体系。

  中国大陆科学钻探工程通过国家竣工验收。航空地球物理勘查技术和天然气水合物勘探开发关键技术等取得重要进展。广西柳州确立国际石炭纪维宪阶全球界线层型剖面和点位,获得我国在全球地质年表中的第九颗“金钉子”。

  颁发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一等奖8项,二等奖58项。《中国成矿体系与区域成矿评价》、《地球化学填图的战略、方法、技术与应用研究》和《海南琼西地区金矿勘查评价》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成效明显。“数字国土”工程整体推进, “金土工程”一期建设主体任务按期完成。完成国土资源部和90%的省份、试点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预审、矿业权管理等应用系统开发并上线运行;完成建设用地供应备案等7个应用系统开发、部署和应用培训;基本完成6类基础数据库整合,服务于国土资源监管的信息化技术体系基本形成;完成国土资源科学数据共享建设,实现重要国土资源数据库(集)对外共享服务;全国所有省份、77%的市(地)、47%的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实现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与信息服务;内网安全管理与安全防范得到加强;完善国土资源数据中心、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化标准体系等基础建设;国土资源数据积累进一步加强,为管理与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成功召开2007中国国际矿业大会,圆满完成五国编图。进一步推进双边和多边交流与合作,加强出国培训和引智工作。

七、国土资源管理

  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制订出台《建设用地批后监督管理办法》。积极调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严格土地规划、计划和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用地指标适度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倾斜。严格执行限制和禁止供地目录,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和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积极参与房地产市场调控。继续控制钨、稀土矿开采总量。暂停受理新的煤炭探矿权申请。在山西、陕西等8省开展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青海盐湖等一批矿山(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断提高。

  国土资源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形成《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省级规划修编有序推进。全面推进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形成《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6—2020年)》(征求意见稿),省级规划扎实推进。发布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完成《全国地质勘查规划》。全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有序推进。深入推进全国国土规划,广东、辽宁等省级国土规划试点取得重要成果。积极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推进。制定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下发《关于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的通知》。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修订《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潜力评价规程》。推行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试点。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推进国土资源领域节能减排工作。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查处无证勘查392起、无证开采2.49万起(人次)、越界开采2233起、以采代探498起、非法转让矿业权344起,关闭非法和整改不合格矿山1.77万座。各省(区、市)编制了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总体方案,3264个矿区编制完成了整合实施方案,1749个矿区完成了整合任务,通过整合减少矿业权1.48万个,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不断提高。出台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矿业权管理信息化建设、矿产督察员管理和海砂开采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采矿权许可证有效期和钨矿、稀土矿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权限。

  国家土地督察制度组织实施进展顺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家土地督察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6〕50号)要求,稳步推进机构组建和各项工作。围绕严格耕地保护,重点督察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情况。开展“以租代征”、擅自调整规划、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突出问题的专项督察。围绕耕地保护、开发区建设、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等重大问题,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在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督察。

  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效显著。查出违规违法案件3.1万多件,涉及土地330多万亩,其中“以租代征”30多万亩,违规扩区设区约100万亩,未批先用先占约200万亩。立案查处三类违规违法用地行为2.6万多件,立案率近85%。58个重点整改地区和251个典型案件基本查处纠正到位。表彰了107个执法先进单位。违规违法高发态势得到遏制。从预防、查处、监管和部门联动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制度性成果。

  土地和矿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共审结土地违法案件9.24万件,收缴土地面积0.86万公顷,罚没款33.68亿元。共审结矿产违法案件1.23万件,处理案件罚没款3.14亿元。

八、测绘管理与保障服务

  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对新时期测绘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是指导全国测绘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测绘保障服务取得新成效。完成测绘服务总值再创新高,达28.4亿元。为全社会提供各类地形图60.2万张,大地成果16.4万点,航摄成果28.5万片,数字地图48.3万幅。编制出版地图、图书2363种,总印数1.5亿幅/册。为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新农村建设、主体功能区规划、环境监测、公共安全管理、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重大工程提供测绘保障,为边界勘界、长城保护、极地科考、2008奥运会等提供测绘服务。经国务院批准并授权,国家测绘局和建设部联合公布我国第一批19座著名风景名胜山峰高程数据。

  基础测绘建设迈出新步伐。测图成图近60万幅,完成国家基础航空摄影75万平方千米,遥感影像资料获取229万平方千米。西部1:5万地形图空白区测绘、国家1:5万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更新等重大工程全面推进,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等立项工作稳步推进。在郑州、佳木斯等30个城市开展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示范,有力推进了数字中国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国家测绘局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基础测绘计划管理办法》,基础测绘计划管理走上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测绘统一监管开创新局面。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测绘法》执法调研,推动《测绘法》的贯彻实施。颁布实施《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测绘局与人事部联合颁布《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开展了首批注册测绘师资格的考核认定工作。加强网上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和涉外测绘管理,开展测绘成果质量、测绘成果保密、房产测绘等监督检查活动,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力度,测绘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对部分测绘行政许可实行集中受理,进一步完善测绘资质审批程序和方式,推进政务公开。

  测绘科技创新取得新进展。组建了国家测绘局对地观测技术重点实验室、矿山空间信息技术重点实验室、地理信息系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地理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研究中心。印发《地理信息标准体系框架》和《基础测绘标准体系框架》,完成12项国家标准和8项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2005珠穆朗玛峰高程测量》等两项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数字航空摄影仪、航空航天遥感集群并行数据处理系统等重大测绘科技成果通过鉴定并推广使用,大大提高了测绘生产力水平。

(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除国土面积外,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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