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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物岛湿地公园工程及生物岛绿轴和保留山体绿化工程之环岛路植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08-09-19]  来源:中国园林网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广东
  工程名称:生物岛湿地公园工程及生物岛绿轴和保留山体绿化工程之环岛路植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国际生物岛筹建办公室
  代理单位: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根据穗开计[2008]13号批准,广州国际生物岛筹建办公室现对生物岛湿地公园工程及生物岛绿轴和保留山体绿化工程之环岛路植树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生物岛湿地公园工程及生物岛绿轴和保留山体绿化工程之环岛路植树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国际生物岛筹建办公室
  联系人:贺工联系电话:8409811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20-82212406-206
  三、建设地点:广州国际生物岛(原海珠区官洲岛)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生物岛湿地公园工程及生物岛绿轴和保留山体绿化工程之环岛路植树工程;岛上原有树移植回环岛路种植以及从省外移植樟树回环岛路种植,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分为一个标段。
  五、预计发包价:2000万元(其中有1000万元的苗木属业主提供的岛上移植树木,投标时仅用作计费基数)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08年9月24日-2008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

  报名条件: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由于该工程涉及生物岛上原有1000多棵名贵树木的回迁移植,为确保回迁移植树木的质量及成活率,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园林绿化壹级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报名时必须亲自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
  4、投标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工程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并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5、投标人自2005年9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通过公开招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在1000万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算起,业绩规模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需同时提供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必须有施工单位、监理、设计、业主等各方签字盖章,提供有关单位联系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并且须完成养护工作);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4、根据穗开规[2007]159号文,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名单为准)。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且少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报名期限:2008-9-24|2008-9-25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82212406-20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备注:
  十一、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二、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投标最高报价值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核的招标预算价并下浮25%。
  十三、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另外递交一式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不需密封),以便招标人对其真实性先行核对。
  十四、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五、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开发区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getdd.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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