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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绿化养护招标
[日期:2009-06-0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SZWK2009-W-X-031号

  招标类型: 其它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苏州市渎人民医院绿化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

  代理单位: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采购编号:SZWK2009-W-X-031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之委托,就该单位的绿化养护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能力提供所要采购服务并且具备足够技术保障能力的供应商参加响应。一、标的物清单:序号名称规格备注1乔木66棵2灌木273棵3花209平方米1年换4次,每平米种49棵4草坪及小苗5846平方米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进行现场勘察,以便各投标单位合理报价。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现场踏勘确认函,未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采购方联系人:郁俊德电话:66315221)

  报名条件: 三、综合要求:1、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必须具有绿地养护三级或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以及相应的专业队伍。(3)、必须具有绿化养护工作必备的工具和设备,以及在苏州市(园区、市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管理养护施工人员。2、养护管理质量要求:项目养护管理质量要求园林植物乔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基本不裸露,设施基本完好。花灌木花灌木开花适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正常,整齐一致。地被、草坪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线清晰,杂草不明显。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病虫害防治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卫生、保洁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绿地、保护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3、养护管理技术要求(1)、绿化养护必须由具有相应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2)、绿化养护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技术规定(试行)》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规定执行。(3)、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本项目绿地需要安排养护工人至少1名,施工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4)、养护单位在苏州市(园区、市区、吴中区、相城区、新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5)、养护后的绿地应植物生长旺盛,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园林植物养护:1、修剪所有乔灌木冬季修剪在12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行道树和园林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园林乔木要求树型优美,新植行道树要求分枝点高度留养一致,不影响院内交通。生长季节及时剥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含脚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宜为5-7公分,年修剪次数:冷季型为40次(冬季12-2月份,2次/月;春季3-4月份,3次/月;5-6月份,5次/月;夏季7-8月份,2次/月;秋季9-11月份,5次/月),暖季型为20次。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由中级以上盆景工负责作业。所有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2、浇水植物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浇水不得使用院内自来水,应自备水泵)。草坪浇水必须湿透根系层,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暖季型草坪夏季要勤浇水,1-2月,1次/周;3-6月,3次/周;7-8月,4次/周;9-10月,3次/周;11-12月,2次/周。对于名贵树木及新种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对于球类、色块等植物要每周进行冲洗蒙尘,保持植物叶面清洁卫生,色泽光洁。植物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3、土、除草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草坪杂草应及时连根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草坪覆盖度不少于95%,集中空秃不大于1平方米。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慎重,不能造成药害。4、病虫害防治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发现病虫害应在2天内治理完毕,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用药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使用生态农药比例不少于50%。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草坪修剪后过1-2天,应喷洒一次常规抗菌剂(如甲基托布津、代森锌等)防止病害发生,特别是在6-8月病害多发季节。5、施肥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质而定。树木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各类绿地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长效缓释肥料。绿地内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均为25-30公分。草坪主要施肥时期在春秋季,施肥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每次修剪后需立即施肥,不发生明显的肥害现象。1-2月,1次/月,结合打孔施用鸡粪等草坪专用有机肥,130g/m2?次;3-6月,2次/月施复合肥(N∶P∶K=10∶5∶5),20g/m2?次;7-8月基本不需施肥;9-10月,2次/月,施复合肥(N∶P∶K=10∶6∶4),15g/m2?次;11-12月,1次/月,结合中耕施用复合肥(N∶P∶K=5∶10∶5),15g/m2?次。6、保护每年的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抗冻处理(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

  报名期限: 2009-05-31|2009-06-03

  联 系 人: 郁俊德

  联系电话: 0512-66315221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

  备 注: 四、其它要求:1、绿化及养护管理地点: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2、绿化及养护管理时间:2009年5月15日至2010年5月14日3、绿化及养护的验收标准:4、付款方式:成交金额按季支付养护费用,每季支付当年成交总金额的20%,当季度养护费用于次月10号前支付,当年余款与当年最后一季度养护结束后全部付清。5、现场勘察要求:(1)响应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响应单位自己承担。(2)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向响应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现有的能使响应单位利用的资料。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响应单位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五、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一)文件组成: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满足询价通知书中“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文件。4、《报价表》格式见附件。5、针对本项目编写的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质量承诺、企业概况、典型项目介绍等。6、《现场踏勘确认函》格式见附件。7、报价表(格式):编号______序号养护内容数量是否完全响应单价(元)总价(元)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注:以上报价均完全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日期:年月日注:(1)、上述文件应装订成壹册(并一式二份),并进行密封,封口处应有供应商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以及本询价通知书编号。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确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综合说明:1、响应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人工、机械、配件、运输、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保险、安装调试政策性文件规定、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以及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等所需的全部费用。2、本次询价采购报价人须对标段内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报价书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不作评审,也不成交。3、货款结算时,需提供以下资料:A、需方签收的考核结果。B、由供需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4、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5、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应综合考虑该费用。6、请贵单位于2009年6月3日11:00时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份,装订成册。盖章密封后由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院内,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7、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8、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王仕倩。联系电话:0512-65237216,传真:0512-65153553。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邮编:2150069、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木渎人民医院联系人:郁俊德联系电话:0512-6631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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