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殡仪馆迁建招标公告-施工招标|园林工程-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扬州市殡仪馆迁建招标公告
[日期:2009-06-1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YZS20081001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扬州市殡仪馆迁建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扬州市民政局
代理单位: 扬州市唯诚建设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YZS200810014工程名称殡仪馆迁建招标人名称扬州市民政局代理机构名称扬州市唯诚建设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工程所须资金来源财政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YZS200810014004一标段绿化公开招标100.002009-06-08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1计划开工时间2008-11-20计划竣工时间2009-9-10
报名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满足:园林绿化工程三级;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必须满足:项目经理证叁级;其他条件一、①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②投标人须为经办人、项目经理正常办理社会养老保险二、报名同时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人筛选方法三、经办人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叁份)。(书面报名申请书可到“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中下载)四、报名地点: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室
报名期限: 2009-6-11|2009-6-17 17:00
联 系 人: 陈刚
联系电话: 0514-87897789、8788035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翠岗南大门二号楼佳云阁四楼
备 注: 公告信息一、报送资格预审资料时投标人应提供经办人及拟报项目经理近六个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原件。二、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投标人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企业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3、项目经理证书;4、项目经理手册(在扬未承接过工程的可在中标后办理);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单位请在扬州市建管处进行单项登记备案;6、单项备案企业请提供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7、外地投标单位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建造师无在手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三、报名前各单位应登录网站:http://www.yzcetc.com/,点击“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申报系统”,自行维护本单位的相关资料,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全称,初始密码为本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请在登录进页面后尽快修改密码。企业库中没有的单位可自行新注册后维护自己的相关信息,注册时用户名请使用单位全称。所有信息请如实填写和上传,填写完毕在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数据库维护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招投标管理系统”里下载。四、本工程设置可选条件: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五、资格预审前缴纳投标保证金:a、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要求在资格预审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名称: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邗沟支行银行帐号:90150188000001916b、投标保证金只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单位基本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c、投标人应当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已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带至资格预审现场。d、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313房间)审核、备案。e、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方式转帐的投标人提供进帐单;采用电汇方式转帐的投标单位提供银行电汇凭证,投标人凭以上单据原件、复印件到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13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后,由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f、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g、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在确定潜在投标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凭收据退还至原投标人基本帐户。h、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招标人未提出的,将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五天内无息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五、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不足9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报名,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超过9家(含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编辑: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有关 的新闻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