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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新区一中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09-10-1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地区:江苏
工程名称:苏州市新区一中绿化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代建方: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0.000万元
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代建方: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新区一中绿化景观改造工程已经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资金核定表”(资金核定表编号:2008-55)已经财政审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资格预审。
2.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高新区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高新区
(2)工程规模:招标金额240万元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招标金额:24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9-11-16至2009-12-15
标段内容新区一中绿化、园路、小品、景观铺装等工程改造

报名条件: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
企业业绩和信誉承担过类似工程、信誉良好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信誉良好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高新区以外企业到苏州市高新区绿化办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2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200万元的景观和绿化工程及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2007年10月15日以后已竣工工程。
(三)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请申请人于2009-10-14上午09:00至2009-10-20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
请于至每天上午至每天下午(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09-10-20上午09:00
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09-10-20下午15:00
7.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省外企业提供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原件;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2009-10-20下午15:00-16:00时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相关原件,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等信息);
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④有效的区外企业进高新区核验书复印件
⑤可选条件对应的材料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且能证明其满足公告要求)。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9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报名期限:2009-10-14|2009-10-20
联系人:祁玉春
联系电话:0512-68079721
联系传真:0512-68079725
联系地址:苏州市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号楼301室

备注:
9.招标人地址:新区新创大厦
联系人:程才传真:电话:68251697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新区玉山路145号秀水苑5号楼301室
联系人:祁玉春传真:68079725电话:68079721
邮编:215011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朱晓弘职称或执业资格:联系电话:上岗证号:苏招E0107
12.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09-10-14至2009-10-20投标箱号:投标箱四(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13.备注:①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叁个月内);
②投标单位在预审材料封袋上写明所投标段内容、授权委托人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③资格预审文件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否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④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原件均必须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⑤招标人拒绝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申请人;
⑥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⑦投标单位所投资料均须核验原件,未核验原件的在评审时不予确认(注:本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无需核对原件);
⑧本工程不需提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B类证;
⑨原件核对时间:2009年10月20日下午15:00-16:00。

编辑:songgaofeng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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