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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丰县凤鸣广场、刘邦广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0-02-0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FXX20100200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徐州市丰县凤鸣广场、刘邦广场增绿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丰县园林
  代理单位: 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丰县园林局的丰县凤鸣广场、刘邦广场增绿改造工程,已由县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准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丰县凤鸣广场、刘邦广场。
⑵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3月7日—2010年5月30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准备内容如下:
1.丰县园林局的丰县凤鸣广场、刘邦广场增绿改造工程,已由县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准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丰县凤鸣广场、刘邦广场。
⑵计划开竣工时间:2010年3月7日—2010年5月30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准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
预计发包时间
01
凤鸣广场增绿改造工程
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
公开招标
270万元
2010-2-3
02
刘邦广场增绿改造工程
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项目
公开招标
280万元
2010-2-3
 
报名条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⑴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⑵项目经理资质:具备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保证金:
⑴在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必须从投标单位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交至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由商务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⑵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收款人: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帐号为1106026409210098767,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丰县支行。
⑶投标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⑸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丰县招标办备案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资料:
⑴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⑵本公司注册地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⑶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以上资料需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二份,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8.请申请人于2010年2月4日至2月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公休日不休息)凭第七条资料,到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招标代理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9.资格预审审查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
10.评标办法:采用平均标价随机抽取下浮率法。
(一)商务标
⑴平均标价随机抽取下浮率法。当有效投标人少于或等于5家时,全部投标报价参与该平均值计算;当有效投标人多于5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余投标报价参与该平均值的计算;然后以该平均值下浮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投标人投标平均价下浮率 (3%、4%、5%、6%)作为评标基准价。
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低1%,扣1分 ;每高1%,扣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当有效投标人报价中有60%以上的报价趋于一致时(各投标报价与相近投标报价平均值相差在±3%之内),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报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后,可以改用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⑵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人的投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得100分,其他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格相比,每高1%扣3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不再参与评标,作无效标书处理。
(二)违规、违纪及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投标人或其所报的项目经理一年内有违反有关规定,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发生死亡事故的予以扣分。
具体扣分标准如下:
①建设部行文,每项对其扣:通报批评0.30分,行政处罚0.35分;
②江苏省建设厅、建管局行文,每项对其扣:通报批评0.20分,行政处罚0.25分;
③徐州市或丰县建设局行文,每项对其扣:通报批评0.10分,行政处罚0.20分,不良行为记录0.10分;
④一年内投标人在徐州市区域内发生死亡事故且建设行政部门发文的每起加扣1分。
⑤一年内投标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等引发集访造成不良影响,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每起扣1分。
具体扣分时效如下:
各项违规、违纪等行为文件有效期,是指从发文之日起至开标之日止。
以上(一)、(二)项合计分数为投标人最终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1.其它:
⑴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⑵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⑶每个投标人可有多个标段的中标机会。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2月3日至2月10日
  报名期限: 2010-02-04|2010-02-10
  联 系 人: 王龙海
  联系电话: 051689223806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招标人地址:丰县园林局(公章)
联  系  人:王龙海
联系电话:051689223806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丰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二楼(公章)
经办人签字:黄美英
联系电话:0516—89249200
邮政编码:221700 
传    真:0516—8924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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