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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东盐河西岸河滨绿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0-02-2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LYG200904009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连云港东盐河西岸河滨绿化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  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20090400902 东盐河西岸河滨绿化工程(朝阳路—苍梧路)标段 公开招标  420 2009-6-1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314室向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0年2月25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0年3月29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0年6月26日

  报名条件: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企业业绩、信誉 企业业绩好、信誉高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范围:东盐河西岸河滨绿化工程(朝阳路—苍梧路)标段,含绿化种植,广场铺装,电器安装3个部分.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外地企业进市执行“连建管【2006】308号文”。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包括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三)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六)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投标。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原件),以公章为有效。 园林绿化企业执行“苏建函园【2008】629号文”、“建城园函【2008】154号文”。 5、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 6、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07】13号文。 7、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 8、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9、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在造价部门申领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 10、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中标人除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外,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 12、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五天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及时向收取投标保证金单位索取证明,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报名期限:  2010-2-25|2010-3-3

  联 系 人:  王菁

  联系电话:  0518-85328166

  联系传真:  0518-85328199

  联系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郁洲南路12号山水丽景广场B座403室

  备 注:

  请申请人于  2010年2月25日至 2010年3月3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314室向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0年2月25日至 2010年3月3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314室向连云港慧源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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