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5. 投标申请人可从沧州市新华西路,沧州市天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携带以下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 6. 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 沧州市经济开发区经六路中段绿化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0年3月8日10时以前送至沧州市天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 资格预审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 7 家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 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