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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地方税务局景观改造工程招标
[日期:2010-03-0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衡阳市地方税务局景观改造工程
  招标单位: 衡阳市地方税务局
  代理单位: 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40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衡阳市地方税务局景观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省地税2009计维第06号文件批准建设。湖南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衡阳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其景观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国有100%。本公告已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决定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 建设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29号
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③ 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400万元;
④ 工    期:  120天(日历日)
⑤ 质量标准:合格
⑥ 招标范围:衡阳市地方税务局景观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报名条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年检合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3.2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详细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
3.3为便于工程的管理和维修服务,省外企业必须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常驻办事机构,并在湖南省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3.3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同类专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对项目负责人实行压证管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本项目采用预付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须从基本帐户预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托管帐户,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托管银行到帐为准(要求申请人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注明为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负责)。企业付款名称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名称相一致;不接受现金方式缴存。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资格预审申请的条件而予以拒绝。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有兴趣的申请人于2010年3月2日至2010年3月6日每日 8:30时至11:00时, 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照常工作),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资格预审时企业的相关信息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本单位企业信息不符时,则视为无效。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应于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资格预审文件款,否则拒绝接受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3 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11楼1107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湘建建[2007]102号文综合评估法(Ⅰ)  。
  报名期限: 2010-3-2|2010-3-6
  联 系 人: 朱霞 罗宏伟
  联系电话: 0731-82252111
  联系传真: 0731-84439000
  联系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8楼
 
备 注:
托管帐户开户银行:交行长沙五一路支行

托管帐户户名: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托 管 帐 号:431629000018010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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