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200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
(5)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帐户支出账户一致;
(9)被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且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在报名、资格预审及投标时,外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本市企业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及建造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10)项目融资方案;
(11)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投标人必须有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在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必需提供所有资格预审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带到现场备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7、请申请人于2010年 3 月 2 日至2010年 3 月 8 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8、请投标申请人与2010年 3 月 10 日,下午14:30前,到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淮安市深圳路16号)报送资格预审材料。迟到的资格预审材料将被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