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三级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3、企业业绩、信誉:
4、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5、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具有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资格(相关内容可以从宿迁招标投标网下载)网址:www.sqzbtb.com;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要求:(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2)申请人于 2010 年 3 月 8 日 8时 30分至 2010 年 3 月 12 日 17 时 30分,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 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七、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等资料费用为:人民币 300 元整,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整。
八、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法规处王模联系,咨询电话:0527-84338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