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龙泉市安仁镇黄林源裸被绿化工程招标-施工招标|园林工程-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丽水龙泉市安仁镇黄林源裸被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3-11]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丽水龙泉市安仁镇黄林源裸被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 浙江省龙泉市林业局
  代理单位:
  投资规模: 35.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本招标项目龙泉市安仁镇黄林源裸被绿化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龙泉市林业局,项目前期工作已就绪,已具备招标条件,经龙泉市招投标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
 
报名条件:
1、龙泉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园林绿化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报名期限: 2010-3-10|2010-3-15
  联 系 人: 刘 伟 曾 金
  联系电话: 13957056600 0578-7261683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备 注:
请于2010年3月15日上班时间至龙泉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室(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所需提供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企业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若委托代理的,应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企业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介绍信;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书;6、投标人的受委托人参加投标活动应提供至投标时连续12个月(企业设立不足12个月的,从设立时起)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明细清单(需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印章),未提供缴纳凭证原件的,应被拒绝参加投标;7、以上所需资料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一份且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其他:
1拟任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委托代理人不能同为一人,且无在建或中标项目。

2拒绝公示期内被列入地市级及以上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编辑: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