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只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中壹个标段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只有资格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符合资质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持投标人企业IC卡到廊坊市建设大厦106室刷卡报名或持锁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hebgc.com)”河北省建筑工程投标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报名后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法人委托书;④、法人委托人身份证;⑤、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标办签署审核意见的诚信卡(投标人请于发布招标公告后到廊坊市清欠办及廊坊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标办办理相关手续,外地投标人须到所在地清欠办开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到廊坊市清欠办及廊坊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招标办办理备案手续);⑥、外地队伍入廊备案手续;以上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2010 年3月16日至2010年3月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03室备案登记。逾期备案者,恕不接待。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3月22日(双休日除外)上午9:00 - 11 :00 、下午14:00 -16:00,发售地点:廊坊市华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华路80号十楼10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