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要求: 施工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 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要求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家注册建造师; 3、注册地不在城阳行政辖区内的企业,必须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企业在青岛市七区范围内(青岛市七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开发区)从事过单项合同在350万元以上的 城市道路绿化工程(需包含行道树栽植)。 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于2010年3月16日9时至2010年3月22日16时携带以下要求的资料到青岛市城阳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外地入青企业信用登记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原件; 3.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外地入青企业除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加盖其执业印章的复印件外,同时应按照《山东省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和该注册建造师劳保缴纳原始凭据,到青岛市建管局建造师主管部门办理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或相关验收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6.投标的注册建造师上两年度获副省级及以上的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原件; 8.注册地在城阳区以外企业,需已在城阳区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9.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4、7-9条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其中4-7条作为资格预审时使用。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详见www.e-qdpm.com/gcc)及本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0年3月23日16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领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