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深惠路沿线景观整治横岗A段工程招标-施工招标|园林工程-中国风景园林网-中国风景园林领先综合门户
深圳深惠路沿线景观整治横岗A段工程招标
[日期:2010-03-22]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44030720100200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深圳深惠路沿线景观整治横岗A段工程
  招标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5,676.94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招 标 方 式:公开招标
    工 程 类 型:装饰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 目 编 号:440307201002005
    项 目 名 称:深惠路沿线景观整治横岗A段工程
    工 程 编 号:44030720100200501
    招标工程名称: 深惠路沿线景观整治横岗A段工程
    工 程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沿线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梁东觉 办公电话:-29959036,
    建 设 单 位: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经 办 人:陈润海 办公电话:28901302,
    计划总投资:5676.9400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5243.1300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平方米
    本次招标内容:室外装修装饰工程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3月1日 至 2010年9月26日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0年2月8日09:00时 至截标时间 2010年3月12日09:45时
 
报名条件:
本工程采用政府预选承包商制度,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预选承包商类别及组别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Ⅰ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一级 专业要求:建筑工程
    其他投标条件要求:
     1. 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4. 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在红色警示期间,不接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5.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报名期限: 2010-2-8|2010-3-30
  联 系 人: 陈润海
  联系电话: 28901302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备 注:
1、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1)企业资质信息备案登记,并办理企业信息卡及录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又方均需在深圳市建设局备案注册并办理联合体投标卡,主体单位投标员已录入指纹信息;
     (2)办理“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会员登记;
     (3)办理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信息备案登记。
     2、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可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网站(http://jyzx.cb.gov.cn)”的“会员专区”下载,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网站(http://jyzx.cb.gov.cn)”提出。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答疑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使用指引见
     http://www.szjsjy.com.cn/help/wsdy/wsdy.html
     招标文件、图纸等工程资料下载
     http://www.szjsjy.com.cn/help/zlgl/zlgl.html
     (5)投标人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携下列材料到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三楼招标大厅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投标员持联合体投标卡(同时验证该投标员指纹信息);
     ②: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③:将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姓名告知中心工作人员。
     注意: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分包工作的通知》(深建管[2007]45号)的有关规定,凡是应招标的政府及社会投资工程,且属于预选承包商名录中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I和II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I和II组企业可承接的工程,应当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具体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地基基础与主体部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中的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中的全部内容。
编辑: | 阅读:
【 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点击查看
网友评论(调用5条)  更多评论(0)
表情: 姓名: 字数
点评:
       
  •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
  • 本站有权保留或删除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评论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最新推荐
企业服务
');var k=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