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2)执行常建(2006)186号文.(3)本次招标工程的评标方法:采用公开招标,最低价中标;(4)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格15%的履约保证函。在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提供金额为合同总价格5%的收据,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作为预付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计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货物运达到货地点且经甲方验货后,乙方提供到金额为货物价格100%的发票,经甲方按照招标要求验收合格后60天(日历天数)内,甲方支付总价的50%,计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货到12个月内,甲方支付总价的20%,计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两年内甲方支付总价的25%,计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 。在货物全部到达现场并安装调试合格后二十八(28)天后退还履约保函给乙方(无息)。(5)投标保证金: 1.2万。递交方式:(1)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名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帐号:50132001628636052505597。(2)第一次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6室审核。(3)投标保证金需从基本帐户转出,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现金除外)。(4)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的16:00前。(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①未进入投标阶段的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束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②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单位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6)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原基本帐户。(7)有下列情况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缴纳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正在调查处理期间;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