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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江隧道口-珠江大桥沿岸景观整治工程招标
[日期:2010-03-2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珠江隧道口~珠江大桥沿岸景观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建设管理所
  代理单位: 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4,00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珠江隧道口~珠江大桥沿岸景观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隧道口~石围塘火车站段)A段:隧道口~花地河口]光亮工程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荔湾区酒吧街-花地河口地段           。
1.2.3  工程范围:[珠江隧道口~珠江大桥沿岸景观综合整治工程(第一期:隧道口~石围塘火车站段)A段:隧道口~花地河口]光亮工程部分设计  。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发改城【2009】96号                       。
1.2.6  资金来源:城建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4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约7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2010年5月,竣工日期为2010 年8
 
报名条件: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级别 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报名期限: 2010-3-29 |2010-3-30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3824465050
  联系传真: 020-84433857
  联系地址:
 
备 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上限为33.1108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5%,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 4.96662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0.993324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0.744993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0.496662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85%,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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