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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建钻石广场景观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3-24]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新建钻石广场(超市配套设施)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 苏州钻石金属粉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35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工程地点: 新区塔园路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高新区
  (2) 工程规模: 合同估算价约350万元      建筑面积: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35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4-30 至 2010-6-15
 
 
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高新区以外企业到高新区建设局绿化办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类似工程以  2   年内承担过 小区或园林景观绿化工程且单项合同造价350万元及   以上的项目,质量为合格, 以2008-3-1以后竣工项目为准。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报名期限: 2010-3-23|2010-3-29
  联 系 人: 郝春荣、陶程
  联系电话: 68079778
  联系传真: 68079725
  联系地址:
 
备 注:
其它资料:1、报名确认单; 
2、高新区以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高新区资质核验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注明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4、经办人员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经办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可选条件所对应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 
6、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按备注项目负责人要求提供)复印件以及其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的近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与评分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材料包括有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等; 
8、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备注: 1、原件核验时间为2010-3-29下午15:00至16:00; 
2、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相应原件进行核实,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负责人需办理IC卡,并在规定时间内刷卡报名。项目负责人的条件为:项目负责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 
1)获得国家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10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职称证、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连续在本单位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清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投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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