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
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 二 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本单位职工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请投标申请人于2010年3月24日至2010年3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评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