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必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其他条件:
3.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企业提供业绩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市场准入证;
3.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要求:(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2)申请人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8时30分至2010年 4 月 1 日17时30分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七、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获取方法及费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于 2010年 3 月 29 日至2010年 4 月 2 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
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费用为:人民币叁佰元整。
八、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法规处王模联系,咨询电话:0527-84338707。
九、其他: 招标文件,售后概不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