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投标人资格: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 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经理的资质必须为 园林绿化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或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七、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凡符合上述第六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的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材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九、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0 年3月25日至 2010 年3月31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7时。(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十、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3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4月19日13时30分。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公开进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
十三、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