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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行道树补植及公园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4-06]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130321100028-00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河北
工程名称: 河北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行道树补植及公园绿化工程(二次公告)工程(二次公告)
招标单位: 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局
代理单位: 秦皇岛龙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青龙满族自治县建设局建设的青龙县城区行道树补植及公园绿化工程,招标方案已经青龙满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核准,并已在青龙县招标办登记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1、工程招标内容
(1)工程项目名称: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区行道树补植及公园绿化工程
(2)工程规模:青龙县城主城区10公里
(3)建设地点: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主要街道行道及公园
(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在县城区主要街道行道及公园内进行树补植及绿化
3、质量标准:合格
4、凡对本次招标感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均应于2010年4月6日~2010年4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30分~5时到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报名时持: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该工程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投标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④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等级。
报名条件:
5、参加投标报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植树保成活率分为三年:第一年成活率80%;第二年成活率90%;第三年成活率100%。同时负责维护管理,为使达到植树保成活率在报名期间内交保证金30万元。
(2)工程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第一年付工程总价款的50%;第二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第三年付工程总价款的20%。
(3)投标报名企业具备有300亩及其以上苗圃基地(必须经建设单位查验合格)。
(4)有丰富的绿化园林管理经验,同时有相应的施工现场维护能力,并具备园林绿化工程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查验)。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如投标申请人对本工程招标项目感兴趣,请于2010年4月13日至2010年4月19日(节假日除外)从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8、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00元,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还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300.00元,当投标人退还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上述资料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2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2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9、投标申请人应在2010年4月6日~2010年4月12日提交投标保证金(拦标价的2%),提交至青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报名期限: 2010-4-6|2010-4-12
联 系 人: 张艳青
联系电话: 0335-7866272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龙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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