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5、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4月 8 日至 2010 年 4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新浦区解放中路18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2010年4月19日下午15:00-17:00时,在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审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连云港市徐圩新区灯塔广场绿化景观一期工程施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9、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10年 4 月 20 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10、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报名时请携带企业介绍信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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