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第二发电厂一期工程厂区绿化施工招标
[日期:2010-04-15]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 打印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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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平顶山第二发电厂一期工程厂区绿化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单位: |
北京中基华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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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平顶山第二发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厂区绿化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所属地区:河南 受委托,组织平顶山第二发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厂区绿化施工标段招标工作,现准备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 标 人: 中电投平顶山鲁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平顶山第二发电厂一期2×1000MW机组工程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 设计单位: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工程进度:本工程初步拟定2010年05月10日开工,2010年10月01日竣工验收。 二、本次招标范围 厂区及进厂路等绿化设计施工图中的全部绿化、土建(景观)及安装等内容。 |
报名条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符合以下所要求资质条件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即申请人)均可提交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可购买本标段的招标文件,成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如果申请人通过了资格预审,其资质文件将是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申请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1、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3. 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必须具有2005年以后施工,2009年4月以前竣工三个或以上的河南省内类似工程业绩(绿化面积50000米2以上),要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和回访记录。 4、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参加资格预审单位应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预审单位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证明具备投标资格的原始文件及复印件(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等级、ISO9000认证证书、职业安全、环境认证证书等)。 2.按附件中规定格式,提供参加预审单位已完成的类似工程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范围、签字页等)、竣工证明,以及近三年质量回访记录。 3.参加预审单位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4.参加预审单位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同时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5.信用评估单位颁发的资信等级证书、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等。 6.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确认的近三年施工项目安全、质量情况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程序和办法 1.招标人将成立由各方代表组成的资格预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次资格预审工作。 2.成立资格预审组,制订资格预审办法,经过资格预审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3、本次预审办法采用有限制。如果参加资格预审或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够3家时将进行二次公告;如果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超过7家时,将进行评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取前7家单位。 |
报名期限: |
2010-4-14|2010-4-30 |
联 系 人: |
韩璐 |
联系电话: |
86-010-63835786 |
联系传真: |
86--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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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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