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4月16日至 2010年4月22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1:30分至05:00分,在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7年1月1日以后(时间,造价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价款在45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面积在3.5万平方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缺一不可,公证件不视为原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均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付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开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
(3)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工程对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无要求,但需提供一名具有
园林施工经历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5)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
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7)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9)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10)本项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