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4.1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4.2本工程要求资格预审前提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壹拾万)。
6、资格预审申请时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B证书、拟派注册建造师的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机构出具的企业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为其缴纳的缴费清单)(以上必须提供原件);同时受到各种处罚的必须主动提供资料,否则一旦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
7、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惠南路、惠澄路景观亮化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10年4月28日下午1:30--2:30时(2:30截止)送至无锡市惠山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6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不合格名单将公布在无锡市惠山区建设信息网(www.hsqjs.gov.cn)上,待公告后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9、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
10、本次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