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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兴郭路三角零星绿化工程招标
[日期:2010-05-18]  来源:  作者:   发表评论(0)打印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苏州兴郭路三角零星绿化工程
招标单位: 苏州市吴中区建业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华建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兴郭路三角、尹山湖东路南端、越溪农机服务站边     
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所属地区:吴中区
 (2) 工程规模: 约15000㎡     
建筑面积:15000 平方米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24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0-6-1 至 2010-6-30
报名条件: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以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附件:评标细则文件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一)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 见上表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资质)条件均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8)省外企业需到 吴中区外企业需至吴中区建设局建管处  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二)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无可选条件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报名期限: 2010-5-18|2010-5-24
联 系 人: 杨振华
联系电话: 65221883
联系传真: 65221883
联系地址: 苏州市泗井巷15号
备 注: 7. 其他:报名时请携带企业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IC卡(外地投标企业单项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 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封袋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提交材料如下:
(一)本工程资格预审申请书采用:通用文本格式,(如采用通用文本格式请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doc》,如采用专用文本格式请到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二)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本市投标企业只需提交报名确认单原件); 
  2.《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最新年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外地进苏企业投标报名按《苏州市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管理办法》(苏建设规【2009】9号文)执行; 
  3.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如有在建工程,应提交原发包人允许投标证明; 
  5.预审可选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并请于 2010年5月25日9:30至11:00    携带相关需核验原件材料到 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核验相关原件, 业绩证明材料一般为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单及相应证明材料等)。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它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申请书原件(须有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地址); 
(2)报名确认单原件;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吴中区外企业提供进吴中区的资质核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也需是经过核准的); 
(6)投标申请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均需复印)及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有效期为近叁个月),原件及复印件投入投标箱内;法人代表自行报名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均需复印); 
(7)苏州市以外企业必须提供在苏州市设有分公司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机构代码证); 
(8)资格预审文件通用本,需按规定填写完整并盖章,否则不予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书示范格式文本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否则不予通过; 
(9)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原件不需装订),一式一份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按苏建筑﹝2006﹞68号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规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
招标人通过电脑随机抽签方式确定 9  家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请各投标单位在预审材料封袋上写明所投标段内容、授权委托人及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 
(2)项目负责人需办理IC卡,并在规定时间内刷卡报名。项目负责人的条件为:项目负责人按苏园绿【2009】14号文件执行: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报名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学历证书原件、职称证原件、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单位为其连续交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缴费清单)及复印件,上述原件需一并随资格预审材料投箱。 
(3)报名企业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企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4.8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提交的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的申请书复印件。报名企业在投报名资料时将保证金及所需资料一并投箱。 
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 
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号:89050155100000186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 
(4)吴中区区外企业须提供进吴中区资质核验书原件(项目负责人也需是经过核准的)。苏州市以外的投标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在苏州设有分公司的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述原件需一并随资格预审材料投箱。 
(5)报名企业可不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通用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按要求准备且填写完整并须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的公章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本市企业无须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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