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
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0年5月31日至 2010年6月4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在南京天得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处受理报名,最后一天可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路183号2楼报名处)受理报名。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指定地点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预审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9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施工过单标段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小区景观绿化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其他: 1、拟投标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一名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经历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本工程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为园林绿化专业,且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资审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能反映其专业为园林专业的证书原件和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到达预审现场,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1)本人身份证原件;(2)提供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3)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09年 12月至2010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 3、资格预审时,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常驻本工程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4、本次预审材料,投标申请人均应该提供证书或文件原件(如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本次预审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5、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核实,缺任何一项均不计算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造价、规模均以合同为准; 6、若园林绿化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只针对单独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资质单位)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每页加盖投标人的公章,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手写无效),否则按资格预审不合格处理。 8、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