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投标人资格: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资质等级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要求投标人的项目经理的资质必须为 园林绿化专业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或 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证书。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七、本工程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八、凡符合上述第六条规定并有意向的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报名参加投标。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资质证书或职称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外,其余资料均为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九、投标人按本招标公告所附招标人处报名参加投标,到招标代理单位处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拒绝邮寄招标文件)。时间为 2010 年7月9日至 2010年7月15日,每天上午 8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十、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十一、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500.00元。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售后不退)。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交2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8月2日14时。提交的地点为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阜新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本次招标项目的开标会。
十四、本工程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阜新市佳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