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报名条件:
(一)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二)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南通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三)为了加强对保证金的管理,对各施工企业投标保证金专户实行备案制,具体办法请登录海门市建设局网
www.hmcin.gov.cn(通知公告)。未办理备案的施工企业请及时办理。
(四)海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名程序、资格预审程序、开标程序请查阅网址
www.hmcin.gov.cn(通知公告《关于对
招投标主要环节进行梳理的通知》)
五、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一)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必须为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及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资格预审申请书完整版(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
www.ntcetc.cn)下载统一格式)。
(四)资格预审保证金缴纳收据复印件。
六、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9月15日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海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大厅计算机网上报名(工作日9:00-17:00)。
(二)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及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9月16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
2.资格预审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投标报名;并且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时,由拟派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必须为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否则,其资格预审材料被拒绝接收或导致资格预审不通过。
(2)投标申请人须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的规定,在规定的资格预审时间内将本招标公告第五条规定的资格预审材料送达。若在资格预审规定的时间内未签到,则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处理。
(三)地点:海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底楼大厅。
七、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入围。
八、评标办法:采用含施工组织
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