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投标人合格条件:
5.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5.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5.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5.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5.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要求为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5.6投标人已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5.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外地、省(部)属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或市属企业有效资质证书。
6.同意参加的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包括: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相关专业的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或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投标申请人声明。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资料中载明的所有承诺性意思表示的有效期应不少于 90 天,以上资格审查资料自编封面目录,装订成册(一式 贰 份, 壹 份正本 壹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凡是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时,需把投标确认函原件(不用装订)一起递交。
7、投标单位可以就本投标邀请函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招标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8、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投标总价及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控制总价及招标控制单价的,或低于招标控制价及招标控制单价95%的投标文件将不与通过评标符合性审查。
附件一、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附件二、投标确认函
附件三、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四、招标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