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及装饰装修专业总承包二级和房屋建筑施工专业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同时具备两种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在近三年(2007年~2009年)没有违法违纪投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等不良记录或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名单的单位,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16日,上午09:00至下午05:00在 “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直接下载。
4.2 招标文件制作费每套8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售后不退。
4.3本工程相关补遗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网上直接下载。
4.4本工程不采用在招标代理机构或邮购方式直接出售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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